公司公告☆ ◇000056 皇庭国际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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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09 │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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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 │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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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 │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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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 │皇庭国际(00005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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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2 │皇庭国际(000056):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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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2 │皇庭国际(000056):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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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1 │皇庭国际(0000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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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7 │皇庭国际(000056):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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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7 │皇庭国际(000056):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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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5 │皇庭国际(000056):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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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09│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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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0f3234b-cfbb-4258-9185-3d4b61955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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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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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0abc00c-0b85-44ba-9aa0-f4ae0d23d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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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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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ece450f-c493-46d6-8823-42f31850a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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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4│皇庭国际(00005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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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f0a9a0fd-60fa-4c8f-b255-2d8864bc8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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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2│皇庭国际(000056):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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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了 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李亚莉女士、邓传书先生、史冉冉先生、黄佳欣女士
(二)独立董事:劳丽明女士、林熹先生、杨文先生
(三)职工代表董事:吴凯先生
上述董事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以及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由史冉冉、李亚莉、林熹组成,由史冉冉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林熹、劳丽明、杨文组成,由林熹担任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劳丽明、林熹、杨文组成,由劳丽明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文、劳丽明、林熹组成,由杨文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资格。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劳丽明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授权董事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史冉冉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之日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凯先生
(二)财务总监:李亚莉女士
(三)证券事务代表:陈嵩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吴凯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陈嵩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535565
传真:0755-26613189
电子信箱:htgj000056@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28A01 单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邱善勤先生、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邱善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500,000 股,陈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900 股,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向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8aea8187-00dc-475e-96ff-c44677ead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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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2│皇庭国际(000056):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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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吴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的要求。吴凯先生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的人员构成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eafdd3da-5721-4d57-a8f0-a0621e395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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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1│皇庭国际(0000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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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4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
董事 8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史冉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
成情况如下: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由史冉冉、李亚莉、林熹组成,由史冉冉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林熹、劳丽明、杨文组成,由林熹担任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劳丽明、林熹、杨文组成,由劳丽明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文、劳丽明、林熹组成,由杨文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资格。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史冉冉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吴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亚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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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7│皇庭国际(000056):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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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4d2fa81d-98a2-47fa-abaa-437d244df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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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7│皇庭国际(000056):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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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15037e66-b187-48f9-bb76-00150e96c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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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55│皇庭国际(000056):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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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
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公告》(2022-26)。2022年11月,公司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4月,公司与丰翰益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公司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
签署上述协议后,公司积极组织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公司与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可行性、交易方案的核心
条款等进行了多次论证和磋商,但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且公司重庆皇庭广场及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
广场)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2年起,公司开始筹划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并与市场意向方沟通相关资产标的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与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可行性、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等进行了多次论证和磋商,但长期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
见,且公司重庆皇庭广场及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
慎研究,并与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
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月 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个工
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
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
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个工
作日,挂牌期满日为 3月 31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
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
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
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
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
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
方于 2023 年 4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 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
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
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
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
2024 年 7 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准许中信信托将与融发投资的相关债权全部权益转让给光曜夏
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自此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为融发投资前述债务的新债权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发布拍卖公告,并于 2025年 9月 9日 10 时至 2025 年 9月 10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
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最终结果为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
同)披露的《关于公司晶岛国商购物中心(深圳皇庭广场)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5-046)。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2)苏 02 执 247号之三〕,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
司名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大道 10 号的重庆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以二次网络拍卖保留价 402,034,640元交由申请执行人江苏扬
明置业有限公司(原债权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抵偿相关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不动产以物抵债的公告》(2023-68)。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4)粤 03 执 627号之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被司法裁定以第一次网络拍卖起拍价 3,0
52,966,000 元交由申请执行人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抵偿相关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以物抵债的公告》(2025-053)。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的原因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来,公司积极与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可行性、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等进行了多次论证和磋商,但未
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且公司重庆皇庭广场及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为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重庆皇庭广场及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故公司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
重组事项。因重庆皇庭广场已于 2023 年完成以物抵债,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作
为公司主要资产,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2024 年与深圳
皇庭广场项目相关的收入 36,860.28 万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 56.03%。截止2024 年 12 月 31 日,皇庭广场的评估值为 57.4
98 亿元,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的归母净资产为 1.72 亿元,以物抵债后公司净资产约为-19.21 亿元。公司未来存在可能触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 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警示情形。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最终影响金额尚需经年度审计后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适当的时机与条件下积极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努力提升
公司质量和价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
公告之日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812f7649-47e2-4413-b919-cecf587c7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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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1:32│皇庭国际(00005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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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22,100,659.3 元及应付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
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皇
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以深
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 22.34%股权置换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重庆皇庭珠
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自持运营重庆皇庭广场。同时被告承诺自 2019年度起 8年内,重
庆皇庭广场每年度全部营业收入(含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商场所有收入)应达到以下金额:2019 年度不低于 4000 万
元;2020 年度不低于5000 万元;2021 年起每年不低于 6400 万元。如未能达到承诺金额的差额部分,由相关方承诺以现金支付方
式补足。
2020 年起由于宏观环境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关联方与相关方对重庆皇庭广场业绩承诺进行部分延期调整,将 2020 年及以后年
度重庆皇庭广场营业收入承诺延期 1年履行,即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2022 年起每年不低于人民币 6400 万元。重
庆皇庭广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均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要求相关方共同支付 2
022 年及 2023 年的业绩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122,100,659.3 元及其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故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25-02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及判决情况
近日,本诉讼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25)粤 03 民初 1803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深
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款 55670772.52 元、2023 年度业绩补偿款 66429886.78 元;二、被告深
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 55670772.52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8月 9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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