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5 中国天楹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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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5 │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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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20 │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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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 │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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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 │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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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5 │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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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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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6 │中国天楹(00003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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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0 │中国天楹(00003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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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0 │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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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0 │中国天楹(00003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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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5│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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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 2025年4 月 27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TY2025-13)。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 65,000 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天楹”)。本次调剂的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批的新 调剂前尚未使 本次调剂的 调剂后可用
增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 江苏天楹 260,000.00 260,000.00 -65,000.00 195,000.00
公司 如东天楹 0 0 65,000.00 65,000.00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本次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如东天
楹将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润租赁融资人民币 65,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
融资。同时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分别与华润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与《股权质押合同》,公司为主合同项下如东天楹对华
润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江苏天楹以持有的如东天楹 100%股权质押给华润租赁,作为如东天楹履行主合
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09月 22日
3、注册地点:如东县大豫镇新东安工业集中区
4、法定代表人:桑先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飞灰等离子熔融处理;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CRL-ES-2025-061-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全部附件(包括后续补充、修订)。
3、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65,000万元(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保证范围: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如东天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对如东天楹拥有绝对控
制权,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无不
良贷款记录,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
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3.0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27%。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5a37eb43-9dfc-4b2b-92f7-1195fa125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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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20│中国天楹(0000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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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 2025年4 月 27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TY2025-13)。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
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20,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东辽天禾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辽天禾”)。本次调剂的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批的新 调剂前尚未使 本次调剂的 调剂后可用
增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中国天楹 吉林天楹 680,000.00 580,000.00 -20,000.00 560,000.00
东辽天禾 0 0 20,000.00 20,000.00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本次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辽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
》,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向吉林天楹提供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一年期项目前期贷款,用于支持公司在辽源地区离网风电项目与制
氢制醇化工项目的建设。同时公司与吉林银行辽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吉林天楹对吉林银行辽源分行所负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宜以《保证合同》为准。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辽天禾农业有限公司获得吉林银行辽源分行提供的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用于支持
公司在辽源地区以玉米秸秆为主的绿色生物质原料的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种植。公司对东辽天禾在前述贷款额度内实际产生的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公司与吉林银行辽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1、公司名称: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 10月 20日
3、注册地点: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温州城二期金领国际 C号楼-701
4、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公司名称:东辽天禾农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 04月 17日
3、注册地点: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永清路 007号
4、法定代表人:杨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树木种植经营;草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薯类种植;油料种
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机械设备
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
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1、合同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借款人: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编号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2025年固借字第 YKGS002号与 YKGS003号的《借
款合同》及其修订、补充协议和其项下单项协议。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主合同
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二)担保事项二
1、合同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借款人:东辽天禾农业有限公司
2、主合同: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循环借款合同》及其修订、补充协议和其项下单项协议。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特别约定的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合同通用条款所确定的期间内发生最高额债务之的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五、董事会意见
吉林天楹与东辽天禾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辽源地
区新能源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公司对吉林天楹与东辽天禾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
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3.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5.0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44d2b03d-e481-4339-820a-5e9112d51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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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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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8b1c2628-4cef-4f82-b81a-eec932afb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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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中国天楹(000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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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股份总数 2,500,783,182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2 人,代表股份 910,998,6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849,173,8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5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2 人,代表股份 61,824,8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4 人,代表股份 105,857,5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44,032,6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2 人,代表股份 61,824,8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22%。
3、出席、列席(包括视频通讯参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112,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4%;反对 2,697,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1,18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971,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291%;反对 2,697,5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弃权 1,18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122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11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4%;反对 2,692,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956%;弃权 1,1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971,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289%;反对 2,692,5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35%;弃权 1,1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127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191,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1%;反对 2,615,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871%;弃权 1,19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050,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35%;反对 2,615,5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08%;弃权 1,19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125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127,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51%;反对 3,047,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345%;弃权 8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986,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433%;反对 3,047,0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784%;弃权 8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417,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69%;反对 3,100,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404%;弃权 4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276,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68%;反对 3,100,7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92%;弃权 4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54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481,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40%;反对 2,639,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898%;弃权 8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340,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779%;反对 2,639,9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9%;弃权 8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5,960,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70%;反对 4,027,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421%;弃权 1,0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819,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408%;反对 4,027,13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043%;弃权 1,0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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