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2 深桑达A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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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23 │深桑达A(00003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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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17 │深桑达A(000032):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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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深桑达A(000032):关于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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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深桑达A(000032):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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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2 │深桑达A(000032):关于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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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1:39 │深桑达A(000032):深桑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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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1:37 │深桑达A(00003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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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深桑达A(000032):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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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47 │深桑达A(00003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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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07 │深桑达A(000032):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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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23│深桑达A(00003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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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800万元–8,500 万元 亏损:3,789.1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2,300万元–11,000 万元 亏损:8,944.8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61 元/股–0.0747 元/股 亏损:0.0333 元/股
注:上文中的“净利润”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高科技产业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一是大力拓展海外业
务,2025年上半年海外业务新签合同额 33 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组建国际业务部,将继续加大在海外工程设计咨
询、施工及相关产品销售领域的市场开发力度,力争海外业务持续高质量增长;二是进一步改善产品及服务结构,提升高价值项目的
业务占比;三是持续狠抓经营管理,在项目收款、费用压降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聚焦主要客户群体核心功能需求,在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创新方面优化研发投入。公司
加大在关键行业的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若干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及运营,提升了公司在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
力,新签合同额特别是自研产品新签合同额均呈现增长,经营亏损较上年同期相应缩减。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5f5fe09b-38bf-47a3-9140-b20faf24f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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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17│深桑达A(000032):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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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000032):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3623d771-c9ec-455a-8da4-5cc08dee8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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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深桑达A(000032):关于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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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意下属中国电子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淄博”)80%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淄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告:2024-058)
二、交易进展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因首次挂牌期间未产生意向受让方,中国系统以不低于中电淄博股权评估值 90%的价格进行了
二次挂牌,最终征得的一个意向受让方淄博跃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跃晟”)为最终的受让方,交易价格为 13,012.83
万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系统已与淄博跃晟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淄博跃晟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人民西路 2888 号院内北楼201室
4. 法定代表人:郑文亮
5. 注册资本:6,000万(元)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E11J297B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
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
设施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
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9. 主要股东: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淄博跃晟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13,769.04万元,净资产 13,669.03 万元,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0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淄博跃晟能源有限公司
1.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 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
经全额缴清。 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
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2.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8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5.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零壹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3,
012.83 万元]转让给乙方。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付款节点为:
(1)第一笔款项: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零伍万壹仟伍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5,205.15 万元
,含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500万元]可转为
上述首期价款的一部分。
(2)第二笔款项:乙方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暂定,具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四个月以内)前向甲方支付全部剩余转让款人民币
(大写)柒仟捌佰零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7,807.68 万元],并自第一笔款项约定支付完毕的次日起以人民币 (大写 )柒
仟捌佰零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即 :人民币 (小写)7,807.68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甲方支付分期付款利息。乙
方已针对该笔价款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7.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自乙方交清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8. 如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甲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乙方应当在甲
方配合办理第 7 条约定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诺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
形资产,不继续以甲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 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进行交
接。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
10.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
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11. 甲乙双方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审慎
调查。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1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标的企业交割完成期间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
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如无法妥善处理,或者
甲乙双方就处理意见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
13.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情形。
1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
应承担赔偿责任。
15.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
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
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6.甲方违反第 7 条或者第 10 条任一约定情形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履行期间已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
分之三计算。逾期办理超过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之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
让价款总额的 4%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乙方为实现本次产权交易事项支出的相关费用)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
17.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第 12 条约定的,乙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4%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包括乙
方为实现本次产权交易事项支出的相关费用)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对应部分。
18.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9. 除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中电淄博 80%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初步估算本次股权交易产生的处置收益不超过 5,000 万元,并将对上市公司 20
25 年度归母净利润带来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以经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dbfb785a-f771-4419-9cea-69ef1585d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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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深桑达A(000032):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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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浪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周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浪波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周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周浪波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周浪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造成重大影响。周浪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周浪波先生的辞职报告
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周浪波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
周浪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浪波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
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1d3ebeb4-9b87-4515-9935-0d204f12b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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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2│深桑达A(000032):关于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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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陈士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士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高级副
总裁职务。陈士刚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子公司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
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乾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陈士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票48,595,470 股,并通过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相关股份
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陈士刚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陈士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造成重大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组成人数及职位设置。
陈士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士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
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ec6aacca-3611-4d4d-b900-2907e9c40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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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1:39│深桑达A(000032):深桑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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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000032):深桑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e0d40df9-3ed3-4e95-b232-326683bc4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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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1:37│深桑达A(00003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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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00003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35151600-a9e7-42e2-ac0f-f8330c4d6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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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深桑达A(000032):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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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司云聪先生,董事谢庆华先生,董事张向宏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司云聪先生因退休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司云聪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司云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谢庆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谢
庆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谢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向宏先生因退休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向宏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张向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司云聪先生、谢庆华先生、张向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及业务流程,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司云聪先生、谢庆华先生、张向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尽
快完成新任董事提名及董事、董事长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及职位设置。
司云聪先生、谢庆华先生、张向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司云
聪先生、谢庆华先生、张向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c857bc2c-51a3-40f4-8f88-38f10dce4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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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47│深桑达A(00003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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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以 2024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137,959
,234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1.20 元(含税),合计 136,555,108.08 元。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7,959,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96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 08*****368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号桑达科技大厦 16楼
咨询联系人:朱晨星
咨询电话:(0755)86316073
七、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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