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1 大悦城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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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0:05 │大悦城(000031):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提│
│ │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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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大悦城(000031):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
│ │撤销上市地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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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大悦城(0000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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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3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兑│
│ │付暨摘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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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55 │大悦城(0000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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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55 │大悦城(0000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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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52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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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22 │大悦城(00003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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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40 │大悦城(0000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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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6:35 │大悦城(00003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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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0:05│大悦城(000031):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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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悦兴”)与北京天恒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置业”)签订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借款协议”),恒合悦兴向天恒置业申请的
9.6 亿元借款,期限展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天恒
置业近日签订了担保函,北京公司按股权比例 49%为恒合悦兴在借款协议项下本金不超过 2.715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恒合悦兴提供 17.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次
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恒合悦兴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7.15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恒
合悦兴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2.715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43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 2016 年 12 月 13 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一环路五号院 4 幢-1 层-104,注册
资本为 57,6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
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持有恒合悦兴 49%股权,北京天恒乐活城置业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 51%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恒合悦兴经审计总资产 542,474 万元、总负债824,597 万元、净资产-282,123 万元;2024 年,
营业收入 3,948 万元、利润总额-49,590 万元、净利润-49,59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恒合悦兴未经审计总资产 530,3
04 万元、总负债 861,976 万元、净资产-331,672 万元;2025 年 1-6月,营业收入 1,729 万元、利润总额-49,549 万元、净利润-
49,549 万元。
截至目前,恒合悦兴存在未结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宗,涉案金额约 1323 万元。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公司按 49%的股权比例为恒合悦兴向其股东天恒置业申请的 9.6 亿元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
过 2.715 亿元。保证期间为借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恒合悦兴向其股东天恒置业申请的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保证项目发展资金需求
。恒合悦兴为公司合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其财务状况,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571,900.95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48.3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37.83%)。其中,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50,201.9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17.99%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30.0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21,699.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
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0.3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74%)。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担保函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028bd39e-4ebf-43d1-b87c-2aedd38d9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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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大悦城(000031):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
│上市地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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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207.HK,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董事会拟向除公司和得茂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以下简称“得茂”)以外的大悦城地产其他所有股东(以下简称“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大悦城地产的建议,该建议将根据百
慕大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回购计划股东所持大悦城地产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计划股份”)方式实行(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约64.18%,占大悦城地产
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股份数约59.59%),得茂持有大悦城地产367,692,000股普通股股份以及1,095,300,778股优先股股
份。大悦城地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安排如下:
协议安排生效后,假设大悦城地产的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大悦城地产的4,729,765,214股计划股份将被注销。作为对价,原持
有计划股份的大悦城地产股东有权就注销的每股计划股份自大悦城地产收取0.62港元现金,合计金额约为2,932,454,433港元。协议
安排生效后,大悦城地产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2、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
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计划安排尚需满足或豁免(如适用)若干条件后方可生效,包括大悦城地产特别股东大会、根据百慕大最高法院指令召开的法院
会议、百慕大最高法院批准计划安排及相关法院命令的登记、联交所和其它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有权监管机构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存在
审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协议安排双方基本情况
1、大悦城地产
请见“三、大悦城地产的基本情况”。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为大悦城地产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交易对方为除本公司和得茂以外的大悦城
地产其他所有股东。具体的交易对方以协议安排记录日期登记的大悦城地产股份持有人为准。
三、大悦城地产的基本情况
1、大悦城地产概况
大悦城地产成立于1992年,并于2013年在联交所上市,注册地址为百慕大地区。大悦城地产目前已发行总股本为15,326,425,636
股(包括14,231,124,858股普通股股份以及1,095,300,778股优先股股份),每股面值0.1港元。
大悦城地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营业收入 198.31
归母净利润 7.79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67.71
负债总额 735.78
归母净资产 162.42
注:1. 财务数据为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依成本法调整后的经审计数据。
2. 2024年大悦城地产非经营性损益17.25亿元,主要是其处置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协议安排生效前后,大悦城地产普通股的股
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 协议安排生效前 协议安排生效后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本公司 9,133,667,644 64.18% 9,133,667,644 96.13%
得茂 367,692,000 2.58% 367,692,000 3.87%
计划股东 4,729,765,214 33.24% - -
合计 14,231,124,858 100% 9,501,359,644 100%
注:此处股权比例为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
2、主要业务
大悦城地产以开发、经营和管理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为主要业务方向,同时开发、销售、投资管理其他物业项目,拥有投
资物业、物业开发、酒店运营、管理输出及其他服务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24年末,大悦城地产已经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
湾区、成渝、长江中游等五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及周边辐射区域,成功进驻中国内地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杭州、南京、
成都、西安、重庆、青岛、武汉、三亚、长沙、苏州、厦门、南昌等24个城市及香港,拥有或管理32个大悦城、大悦汇和其他商业项
目,以及北京中粮广场、香港中粮大厦等一线城市黄金地段的优质投资物业,杭州鹭悦朗云府、西安悦著.央璟等热门销售物业,以
及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北京华尔道夫酒店等国际顶级品牌奢华酒店。大悦城地产的物业项目位于一线城
市或二线城市的核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品质出众。
四、协议安排的主要内容
1、协议安排的对价
在满足或豁免(如适用)条件及计划生效的情况下,全部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以换取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格0.62港元现金注
销4,729,765,214股计划股份,合计金额约为2,932,454,433港元,具体请参阅大悦城地产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大悦城地产的内部资源及/或外部债务融资。
3、协议安排的先决条件及生效
协议安排尚需满足或豁免(如适用)若干条件后方可生效,且对大悦城地产及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具体条件请参阅大悦城地产
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在行业周期性发展的影响下,大悦城地产的市场表现呈现出阶段性波动,流动性亦随之承压。本次交易是积极应对市场
环境变化的战略举措,将显著优化公司治理框架,整合组织架构与股权结构,为提升管理决策效能建立更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厚对大悦城地产的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时,本次交易将有效增强本公司对旗
下资产的统筹配置能力,促进不同业务板块及项目间资源优化配置,释放协同潜力,发挥资源聚合效益,有力提升本公司整体运营效
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核心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及高质量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f4bbb5c-045c-4aa4-9c28-6d4fcd8d7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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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大悦城(0000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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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
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作为发起人,
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注销公司和得茂有限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所持大悦城地产股份,并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鉴于董事姚长林先生持有大悦城地产股份,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
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4b8a69b3-bc87-4ca5-bfdd-b56abc953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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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3│大悦城(000031):大悦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兑付暨
│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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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债券代码:149189
债券简称:20大悦 01
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日
本息兑付日:2025年 8月 4日
债券摘牌日:2025年 8月 4日
凡在 2025年 8月 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8月 1日(含)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将于 2025年 8月 4日开始支付
自 2024年 8月 4日至 2025年 8月 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
者及时领取本息,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0大悦 01
3、债券代码:14918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在第 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后 2年票面利率为 3.15%。
8、票面金额:100元
9、起息日:债券期限内每年的 8月 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8月 4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
1年至 2023年每年的 8月 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3年每年的 8月 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年 8月 4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年 8月 4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3年 8月 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年 8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方案
“20大悦 01”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3.15%,每 10张(面值 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1.5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为 1,025.2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
0张派发本息为 1,031.50元。
三、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日
2、本息兑付日:2025年 8月 4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 8月 4日
4、最后交易日:2025年 8月 1日
四、 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5年 8月 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20 大悦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 付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
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 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8月 4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5年 8月 1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 2021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月 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 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层101室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层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层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c881a248-346e-4368-b10b-cf027a4ba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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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55│大悦城(0000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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