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1 大悦城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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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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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及│
│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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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 │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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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5 │大悦城(000031):关于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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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2 │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大悦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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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0 │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大悦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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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32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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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32 │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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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09 │大悦城(0000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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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09 │大悦城(0000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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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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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22大悦02”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于2025年12月17日足额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
行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9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大悦02”的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2大悦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大悦城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9日,本次回
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大悦02”的回售数量为10,300,000张,回售金额为1,030,000,
000.00元(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4,700,000张,金额为47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
发行人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终
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10,300,000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以及承
诺的要求,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本次“22大悦02”债券的转售,发行人和转售受让方承诺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申报业务。发行
人承诺将确保转售受让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实施转售的转售受让方可于转售完成后根据深交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债券转售业务完成后,对于未能实施转售的
债券份额,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
转售受让方参与债券转售业务,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债券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e15596c-364d-4bea-961f-2a7abd0bc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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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大悦城(000031):大悦城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及回售
│部分债券兑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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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债券代码:148141.SZ
债券简称:22 大悦 02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债券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债券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凡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2 月 18 日(含)卖出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将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开始
支付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2025 年 12 月 1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资金。为保证本次
付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资金,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2 大悦 02
3、债券代码:148141.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2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
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
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 年 12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1、担保情况: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的本年度付息方案
“22 大悦 02”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4.27%,每张“22 大悦 02”(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7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张派发利息为 3.41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2、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3、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5%
四、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22 大悦 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 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情况
1、回售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仅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 大悦 02”的回售数量为 10,3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030
,000,000.00 元(大写:壹拾亿叁仟万元整)(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 4,700,000 张。
3、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六、 付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
在本次付息日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本金划
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 年 11 月 7 日起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 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101 室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ef55ec8d-4788-4ad2-a0e2-e98791cc4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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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18│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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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d238cef1-11b4-45f4-b76a-0069c66e2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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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5│大悦城(000031):关于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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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000031):关于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78370b1-c37d-40be-8a29-72a5f0c4c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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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2│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大悦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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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等,由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大悦 01”,债券代码148102.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22 大悦 02”,债券代码 148141.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大悦 01”,债券代码 148174.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大悦 03”,债券代码 134376.SZ)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 大悦 04”,债券代码 134377.SZ)的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曾任职务
1 黄艳霞 监事会主席
2 董保芸 监事会副主席
3 吴国防 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完善
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发行人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发行人
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已做出的有权决
议有效性产生影响,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2 大悦 01”“22 大悦 02”“23 大悦 01”“25 大悦 03”及“25 大悦 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7fabf933-78ac-40c1-96aa-c3ff6ffe5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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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0│大悦城(000031):中信证券关于大悦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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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等,由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大悦 01”,债券代码148102.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22 大悦 02”,债券代码 148141.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大悦 01”,债券代码 148174.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大悦 03”,债券代码 134376.SZ)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 大悦 04”,债券代码 134377.SZ)的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一、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件背景及原因
因业务经营需要,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拟
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固
定资产银团贷款(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并签署相应的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180
个月。
(二)发行人资产抵质押情况
1、抵质押情况
(1)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具体银团成员行以银团贷款合同为准)
(2)债务人、被担保人:发行人及下属公司
(3)抵押人、出质人:发行人及下属公司
(4)抵质押物及抵质押类型: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深圳宝安大悦城商业中心的物业(以下合称“抵押物业”,具
体以将签署的各抵押合同所载为准)设立抵押,并由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分别基于相关抵押物业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等(具体以将签署
的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为准)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为全部银团贷款及相关应付款项提供增信;截至2025 年
9 月 30 日抵押物业账面价值 61.43 亿元
(5)反担保情况:无
(6)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签署、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登记或者交付情况: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代表全
体银团成员行)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续将根据融资安排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
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三)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资产抵质押已经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和
其他内部规定。
二、影响分析
本次资产抵质押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2 大悦 01”“22 大悦 02”“23 大悦 01”“25 大悦 03”及“25 大悦 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898f97fc-db62-4cf7-894c-b0db02f97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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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32│大悦城(000031):大悦城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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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曾任职务
1 黄艳霞 监事会主席
2 董保芸 监事会副主席
3 吴国防 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为落实《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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