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7 深圳能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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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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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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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7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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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深圳能源(000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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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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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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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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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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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若愚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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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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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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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2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4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99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40,336,30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176%。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088,885,88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82%;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 59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51,450,42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09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30,789,56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3%;反对 9,037,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弃权 509,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 4,757,389,9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61,182,386.56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531,708,7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3%;反对 8,361,7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2%;弃权 265,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85,7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90%;反对 8,361,757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01%;弃权 265,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40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31,645,1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5%;反对 8,207,27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8%;弃权 483,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22,2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080%;反对 8,207,277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614%;弃权 483,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30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平,苌雅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13789c0-8f19-42cd-82ab-31ebd0643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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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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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ao·Nanchang·Dalian·Yinchuan Lazi Hongkong·Paris·Madrid Stockholm·NewYork·Malaysia·Cambodia·Uzbekistan Kaz
akhstan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4396/FY/2026-45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意见。
1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42楼/41楼/31DE/2403/2405 邮编:51803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 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 40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英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2.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贵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根据相关
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2,088,885,883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90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595 名,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451,450,426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09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9 名,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为 3,540,336,309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17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96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为 31,613,329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最
终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530,789,56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7303%),9,037,304股反对(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553%),509,444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4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531,708,70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7563%),8,361,757股反对(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362%),265,844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75%)。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2,985,728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2.7090%),8,361,757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6.4501%),265,844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409%)。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531,645,18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7545%),8,207,277股反对(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318%),483,844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37%)。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2,922,208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2.5080%),8,207,277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5.9614%),483,844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5305%)。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事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df4c23b-70e3-43e5-9349-394d775f7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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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7│深圳能源(00002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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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
5:00 至 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00-16:3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李英峰先生、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李倬舸先生、副总裁盛杨怿女士、财务总监
王超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BUVRkqYoM 或使用
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94d1fbc-804a-4acb-9315-c56894b05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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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深圳能源(000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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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000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674543d-2f40-409b-91a8-ba0bdf69d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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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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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f7301c7-7dd9-417b-8c1d-c8e32fe5a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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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深圳能源(00002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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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日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
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00-3.00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拟
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报告》。(三)提案2.00-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
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详见附件二)、授权股东本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当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
2.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应确保合格资料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或电子
邮箱,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本次会议指定联系人。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6年5月20日)14:00至14:30,携带相关证件到会
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六)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电子邮箱:ir@sec.com.cn;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施诗。
(七)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拟
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2f7ae23-9d13-4b78-9d7b-496fef5c9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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