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7 深圳能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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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7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西部能源公司所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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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6  │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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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4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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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14  │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
│                  │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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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14  │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
│                  │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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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50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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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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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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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  │深圳能源(000027)::国泰海通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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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  │深圳能源(000027)::中金公司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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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07│深圳能源(000027):关于西部能源公司所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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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部能
源公司所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资公司深能西部能源(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能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其所
属甘孜州冰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川公司)、盐源县卧罗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卧罗河公司)、禄劝临亚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亚公司)、贵州深能洋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组进行资产
减值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西部能源公司拟对冰川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洋源公司(以下统称:四家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合计人民币53,829.03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值情况概述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因政策调控、送出通道约束及生态气候等多重因素影响,冰川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洋源公司经营环境发生显著变化,
发电量与收益能力面临下行压力。西部能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所属企业全面排查与专业研判,受上述因素冲击,四家公司经营
产生显著不利影响,长期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具体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其他资产。其中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闸门启闭机等;房屋
建筑物等其他资产主要为厂房、土地、水工建筑物等。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人民币53,829.03万元,具体金额以2025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西部能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冰川 
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洋源公司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评估结论,冰川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洋源公司共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3,829.03万元,具体金额以2025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四家公司长期资产组减值测试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减值金额                                                                    
    冰川公司    24,400.82   18,221.15   6,179.67                                                                    
    卧罗河公司  82,980.04   61,424.09   21,555.95                                                                   
    临亚公司    77,156.97   53,368.31   23,788.66                                                                   
    洋源公司    27,983.47   25,678.72   2,304.75                                                                    
    合计        212,521.30  158,692.27  53,829.03                                                                   
    备注:冰川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的账面价值包含商誉。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人民币50,526.58 万元,具体金额以 2025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冰川公司、卧罗河公司、临亚公司、洋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审议:                                                                                
    (一)同意冰川公司确认长期资产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6,179.67 万元,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 2025 年度审
计结果为准)。                                                                                                      
    (二)同意卧罗河公司确认长期资产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21,555.95 万元,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 2025 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同意临亚公司确认长期资产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23,788.66 万元,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 2025 年度 
审计结果为准)。                                                                                                    
    (四)同意洋源公司确认长期资产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2,304.75 万元,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 2025 年度审
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cb29e0d-0bf6-4ae0-850e-60a9bd01c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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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06│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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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157872c-39b2-47b3-8550-bd6e4b28f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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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04│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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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f659380-a55d-4325-b181-449cdef6f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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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16:14│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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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深能 02                                                                                             
    债券代码:149677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0月 24日                                                                                   
    付息日:2025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 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10月 25日至 2025年 10 月 24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因 2025 年 10月 25 日遇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4.债券代码:149677。                                                                                           
    5.债券余额:人民币 1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的债券期限为 10年。                                                                            
    7.当前票面利率:3.8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 
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 4年(20
24年 10月 25日至 2025年10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3.88%。每 10 张“21 深能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
.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4日。                                                                               
    2.除息日:2025 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3.付息日:2025 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0月 25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3.8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21深能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 
,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层、34-41层                                   
    联系人:李亚博                                                                                                  
    电话:0755-83684138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系人:曾炯                                                                                                    
    电话:010-650511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129ac3c0-638e-415f-884f-1499cee1b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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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16:14│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
                  │告                                                                                              
─────────┴────────────────────────────────────────────────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深能 01                                                                                             
    债券代码:149676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0月 24日                                                                                   
    付息日:2025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 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10月 25日至 2025年 10 月 24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因 2025 年 10月 25 日遇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4.债券代码:149676。                                                                                           
    5.债券余额:人民币 1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的债券期限为 5年。                                                                             
    7.当前票面利率:3.57%。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 
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 4年(20
24年 10月 25日至 2025年10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3.57%。每 10 张“21 深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
.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5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7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4日。                                                                               
    2.除息日:2025 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3.付息日:2025 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月 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0月 25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3.57%。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21深能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 
,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层、34-41层                                   
    联系人:李亚博                                                                                                  
    电话:0755-83684138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系人:曾炯                                                                                                    
    电话:010-650511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5a8535fc-59ea-44ce-ae78-e35d2b990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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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6 20:50│深圳能源(000027):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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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2f47e229-c151-490b-94a7-f411818a5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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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30 00:00│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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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5 年 9月 18日分别以专人、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
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
反对,零票弃权。                                                                                                    
    欧阳绘宇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能智慧能源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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