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5 特 力A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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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 │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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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 │特 力A(000025):特 力A: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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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特 力A(000025):特 力A:深 特 力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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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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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 │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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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 │特 力A(000025):特 力A: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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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 │特 力A(000025):特 力A: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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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2 │特 力A(000025):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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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01 │特 力A(000025):特 力A: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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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 │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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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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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1日-2026 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
(二)不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
(三)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任职岗位、任职人员的人岗匹配度情况,差异化设置基本薪酬标准;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结合绩效考核、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核定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较长期内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二)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经营业绩情况进行结算,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期内经
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
职的,其当年度绩效薪酬、任期内延期支付部分薪酬结合在职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五、审批权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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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066f21e-23de-4b52-8e08-86ef186e0f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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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特 力A(000025):特 力A: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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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8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杨喜先生、黄田阳女士回避表决。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方
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通知由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发出。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5cc01ff-ffbc-468d-8072-11a79bbb8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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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特 力A(000025):特 力A:深 特 力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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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1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06 月 08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7.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在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向股东会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1)所有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提案 1-7 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8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
7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9 已经公司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4 月 22 日、4— 2 —
月 28 日、5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
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月 15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刘梦蕾,电话:(0755)88394183;公司传真: (0755)83989386。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
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正式会议决议》;
2、《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会议决议》;
3、《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4b9cc14-d004-460c-907c-5d11e24bf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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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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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ec5907-f6a9-4893-8504-3918189c5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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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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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a538ab-c6fb-4662-90ff-eb3735742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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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特 力A(000025):特 力A: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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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8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了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
度。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正式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c9c447-9472-452e-aa07-6aafcba86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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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特 力A(000025):特 力A: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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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4 月 29 日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5:00-16:00;会议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富春龙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喜先生,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祁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黄田阳女
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s2SkHLJW8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405e86-e7be-4c23-aab6-43f1027ce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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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2│特 力A(000025):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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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d67b387-86d4-48c9-b5b8-3f97ea589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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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01│特 力A(000025):特 力A: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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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本金安全、收益稳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
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4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对象
投资的品种为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计划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稳健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理财投资— 2 —
管理办法》等规定,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1.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投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人跟踪投资理财
产品的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理财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检查、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本金安全、收益稳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造成影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正式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7d4bcf1-5fb9-41e0-b345-6f67276b3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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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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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dfb2e08-1fd2-4dc1-97aa-1aadc39ad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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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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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董事会职权中的
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是指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权责统一原则:权利与责任同时发生、不可分割,行使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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