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1 深物业A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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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10 │深物业A(0000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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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10 │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监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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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9 │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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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6 │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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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48 │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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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48 │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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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53 │深物业A(00001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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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4 │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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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4 │深物业A(000011):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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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4 │深物业A(00001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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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10│深物业A(0000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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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
管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亿元,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归还股东借款及日常经营等,公司拟以商业资产为国贸物
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国贸物管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9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
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后续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8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凌兰
注册资本金: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规划设计咨询;设备选型咨询;物业承接查验;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房屋维修与
养护、装修管理、楼宇机电设备维护与养护、小物业工程管理、居家办公设施维护与养护;清洁服务;消杀服务;四害防治等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贸物管公司100%股权。
2.产权关系结构图
3.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3月,国贸物管公司总资产约11.31亿元,负债总额约10.87亿元,资产负债率96.08%,净资产为0.44亿元,无贷款逾
期,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总资产 81,379.55 113,092.84
总负债 75,794.46 108,658.99
流动负债 37,440.94 57,382.37
有息负债 40,191.66 77,845.70
净资产 5,585.08 4,433.85
营业收入 27,060.32 6,899.93
利润总额 391.82 -1,121.83
净利润 358.31 -1,141.27
资产负债率 93.14% 96.08%
注:以上数据为国贸物管公司法人主体的财务数据,不含子公司。
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经查询,国贸物管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情况
拟抵押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国贸广场共计79套商业物业,评估总值14.50亿元,预计土增税等各类税费约6.13
亿元,评估净值约8.37亿元。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单位:万元(人民币)
资产所在 套数 资产简介 登记价 评估价值 评估净值
国际贸易中 31 A区1-5层、B区1-4层、 6,113.03 114,067.14 56,871.15
心大厦 16\20\39\42\48\49层
国贸广场 48 2-5层 11,868.28 30,931.34 26,818.62
合计 79 - 17,981.31 144,998.47 83,689.7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前期,国贸物管公司已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提款2亿元,本次拟新增7亿元贷款额度。根据贷款批复,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同意给国
贸物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9亿元(含存量已提款2亿元及新增部分7亿元),由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方案如下:
授信机构: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授信品种:资产抵押贷款
融资主体/被担保人: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9亿元
融资期限:3年
担保主体: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持有的国贸大厦、国贸广场等商业物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其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
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5.4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7.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23d211f7-0530-4f6d-affc-b6670f521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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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10│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监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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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31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周五)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5年 7月 18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监事
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其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
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31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782a327a-a7c6-4ba4-a672-34eb1975d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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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9│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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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37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月 11 日(周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 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月 4 日(周一);
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7 月 30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
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31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 2025 年 7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等文件。
3.本次股东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工作日9:00-16:30,2025 年 8 月 11 日 9:00-14:10,股东会正式开
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倩颖、欧东汝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 31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e92b5350-c407-4737-b3f5-f8b7902e8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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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6│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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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37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王航军董事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8 月 11日(周一)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1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290f866c-2806-4867-99d9-f583c9c73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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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48│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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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23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7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航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0 人、代表股份数360,831,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544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357,67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7.6934%;B 股股东(
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122 人,代表股份3,109,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0.5885%;B股股东(
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7,9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19,648,8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491,4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3,157,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603,795 99.9501 165,900 0.0460 14,100 0.0039
B股 5,000 10.4384 42,700 89.1441 200 0.4175
总 计 360,608,795 99.9382 208,600 0.0578 14,300 0.0040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号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 (%) (股) (%)
1.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19,425,968 98.8656 208,600 1.0616 14,300 0.0728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子寒、张思敏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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