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9 中国宝安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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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14 │中国宝安(000009):中国宝安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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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8 │中国宝安(000009):1、中国宝安公司债券2024年度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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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2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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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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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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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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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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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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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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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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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14│中国宝安(000009):中国宝安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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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000009):中国宝安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f351ac1d-4528-4dde-a6bf-9a2006f13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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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8│中国宝安(000009):1、中国宝安公司债券2024年度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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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000009):1、中国宝安公司债券2024年度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061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532fd42-5a0b-4789-9dec-20db15e5a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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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2│中国宝安(000009):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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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本公司持有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40,000,000 股无限
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后公司在民生银行授信额度保持不变。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公司所持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本公司所 占马应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例 龙总股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本比例
中国 是 40,000,000 31.70% 9.28% 2023年 4 2025年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宝安 月 18日 月 12日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40,000,000 31.70% 9.28% — — —
二、本公司所持马应龙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所持马应龙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占本公 占马应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后质 司所持 龙总股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股份比 本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中国 126,163,313 29.27% 50,000,000 39.63% 11.60% 0 0% 0 0%
宝安
合计 126,163,313 29.27% 50,000,000 39.63% 11.60% 0 0% 0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9f11baa-c69c-4ffa-b264-bcfc7a7ca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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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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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6 月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公司《202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6.00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 √
委员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和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 5、提案 7、提案 8、提案 10 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8: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96cbda56-5a6f-43a0-9555-33c43bb35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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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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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
定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 24 万元人民币,非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 18 万元人民币(在公司领薪
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在公司领薪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
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
司;确定具体保险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徐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名刘志
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刘志华先生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董事的前提下,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五届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
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华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5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讨论审议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13bea8fa-fe73-4c08-90f9-cac7b2433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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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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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 2025 年 6 月 8 日收到董事徐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飚先生因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
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董事局对徐飚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
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局拟提名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在刘志华先生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董事的前提下,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
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3b68fe2-275c-47d9-a849-67096384e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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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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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于 2025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
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和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综
合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3 次。
(2)47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
、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199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2024年
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202
4 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3 年-2024 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 2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 万。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 2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 万。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
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0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4e19a200-6ccd-494e-a828-0510f006f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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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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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或“本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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