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2 万 科A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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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50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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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03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20万科06” 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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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03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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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7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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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6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A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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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22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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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0:15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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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0:15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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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2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A股库存股首次出售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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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2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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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50│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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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
过抵押、质押、信用保证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授权有效期内提
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
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 125 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执行副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事项一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徐州万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万欣”)近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申请贷款 3.01 亿元,期限 15 年,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及时提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万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徐州万乔”)以其持有的徐州万欣 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徐州万乔已与交通银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质押合同,为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 3.01 亿元,担保期限为
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万欣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17 日
注册地: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家湖村委会综合楼 2-105 室
注册资本:71,670.3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灿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3,366.93 万元,负债总额 39,855.25 万元,净资产 93,511.68 万元;2024 年的营
业收入 4,753.59 万元,利润总额-17,471.21万元,净利润-17,471.2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2,384.86 万元,负债总额 42,586.49 万元,净资产 89,798.37 万元;2025 年 1 月-
5 月的营业收入 745.93 万元,利润总额-3,713.32 万元,净利润-3,713.32 万元。
截至目前,徐州万欣以名下物业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存在诉讼事项合计金额为 0.33 亿元。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徐州万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担保事项二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石狮和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和安”)近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
请银行贷款 1.2 亿元,期限15 年,并已完成提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纬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纬物流投资”)
以持有的石狮和安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杭州奥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奥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名下物业提供
抵押担保。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纬物流投资、杭州奥天与厦门银行分别签署相关质押、抵押、保证合同,为石狮和安本次向厦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相关担
保本金金额均为 1.2 亿元,质押和抵押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止,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狮和安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后湖五区 133 号宿舍楼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3,090.10 万元,负债总额 18,926.65 万元,净资产 4,163.46 万元;2024 年 1 月-1
2 月,营业收入 1,260.74 万元,利润总额-142.32 万元,净亏损 142.2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3,407.97 万元,负债总额 19,152.84 万元,净资产 4255.13 万元;2025 年 1 月-5
月,营业收入 635.67 万元,利润总额91.69 万元,净利润 91.68 万元。
截至目前,石狮和安以名下物业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诉讼及仲裁事项。根据在“全国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石狮和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事项三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连江宏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宏晟”)近期向厦门银行申请银行贷款 1.32 亿元,期限 15 年
,并已完成提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万纬浙杭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纬浙杭”)以持有的连江宏晟 100%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杭州奥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奥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名下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万纬浙杭、杭州奥天与厦门银行分别签署相关质押、抵押、保证合同,为连江宏晟本次向厦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相关担
保本金金额均为 1.32亿元,质押和抵押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止,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连江宏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4 日
注册地: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浦江路 7 号
注册资本:5,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仝飞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7,473.23 万元,负债总额 22,350.57 万元,净资产 5,122.66 万元;2024 年 1 月-1
2 月,营业收入 2060.44 万元,利润总额 544.78 万元,净利润 404.2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7,786.06 万元,负债总额 21,572.20 万元,净资产 6,213.86 万元;2025 年 1 月-5
月,营业收入 542.96 万元,利润总额-73.73 万元,净利润-176.1 万元。
截至目前,连江宏晟以名下物业提供抵押担保,除此之外连江宏晟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诉讼及仲裁事项。根据在“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连江宏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798.71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39.4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771.83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18.42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8.46 亿元。公司无逾期
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809.34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重将为 39.9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a1d5aa3c-ac97-4ba4-9635-f02255c43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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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03│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20万科06” 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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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9142。
2.债券简称:20万科06。
3.赎回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6月19日。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3.90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6.债券赎回比例: 100%。
7.摘牌日:2025年6月19日。
一、“20万科06”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0 万科 06。
4.债券代码:149142。
5.债券余额:12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3.9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
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9.选择权条款:
(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
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
赎回的本金加第 5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
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
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5 月 22 日、6 月 5 日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行使“20 万科 06”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及 3 次提示性公告,通知“20 万科 06”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
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已将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足额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
在资金发放日划至投资者资金账户中。
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摘牌。
三、本期债券赎回影响
公司本期债券赎回金额为120,000万元,同时兑付利息金额为4,680万元。公司已将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的赎回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大厦
联系人:肖哲
联系电话:0755-2219875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dcebd02c-4897-4c99-af45-5e467a7c1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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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03│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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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9975。
2.债券简称:22万科05。
3.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7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7月8日。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3.21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6.债券赎回比例:100%。
7.摘牌日: 2025年7月8日。
一、“22万科05”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2 万科 05。
4.债券代码:149975。
5.债券余额:29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3.21%。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选择权条款:
(1)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
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
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第 3 个年度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将于本期债
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2万科05”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万科05”全部赎回
。
2.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5年7月7日。
(2)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7月8日。
(3) 赎回日/摘牌日:2025年7月8日。
三、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7日(含)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2万科05
”全部持有人。2025年7月7日买入“22万科05”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7月7日卖出“22万科05”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3.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21%。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32.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5.68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10元。
4.赎回本金及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期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前2个交易日,
即2025年7月4日,公司将本次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
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
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大厦
联系人:肖哲
联系电话:0755-2219875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99aae163-73f8-4dac-8154-6f597f331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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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7│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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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A 条关于已发行股本变动的披露要求、10.
06B 条关于库存股出售的披露要求,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了《翌
日披露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1 条关于上市公司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
,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3f6b52c-e3a0-4e68-956f-b5a9134a84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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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6│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A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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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股库存股来源及出售履行的决策程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回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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