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600032 浙江新能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6-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业务(产品) 9.06亿 40.71 3.22亿 41.96 35.53
光伏业务(产品) 8.47亿 38.06 1.89亿 24.65 22.32
水电业务(产品) 4.35亿 19.54 2.30亿 30.01 52.93
其他业务(产品) 3760.21万 1.69 2594.60万 3.38 69.00
─────────────────────────────────────────────────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48.16亿 98.76 19.12亿 98.37 39.70
其他业务(行业) 6027.34万 1.24 3171.41万 1.63 52.62
─────────────────────────────────────────────────
风力业务(产品) 19.86亿 40.72 8.04亿 41.39 40.51
光伏业务(产品) 18.43亿 37.79 5.82亿 29.94 31.57
水电业务(产品) 9.88亿 20.25 5.26亿 27.04 53.23
其他业务(产品) 6027.34万 1.24 3171.41万 1.63 52.62
─────────────────────────────────────────────────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 28.48亿 58.42 13.42亿 69.03 47.10
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中
国台湾省(地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15.54亿 31.86 4.29亿 22.06 27.60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
古自治区西部(地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 2.87亿 5.88 1.25亿 6.43 43.58
省、西藏自治区(地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 1.04亿 2.14 1431.74万 0.74 13.73
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
其他业务(地区) 5289.21万 1.08 2433.28万 1.25 46.00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2919.06万 0.60 902.83万 0.46 30.93
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地区) 98.99万 0.02 61.95万 0.03 62.59
─────────────────────────────────────────────────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业务(产品) 9.80亿 39.90 4.03亿 38.37 41.18
光伏业务(产品) 9.32亿 37.95 3.34亿 31.79 35.87
水电业务(产品) 5.11亿 20.83 3.01亿 28.66 58.90
其他业务(产品) 3227.01万 1.31 1247.71万 1.19 38.66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48.88亿 98.52 22.33亿 98.60 45.68
其他业务(行业)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绿证交易业务(行业) 1263.93万 0.25 --- --- ---
─────────────────────────────────────────────────
风力业务(产品) 20.63亿 41.57 9.05亿 39.98 43.89
光伏业务(产品) 17.51亿 35.30 7.50亿 33.14 42.85
水电业务(产品) 10.74亿 21.64 5.77亿 25.48 53.73
其他业务(产品)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绿证交易业务(产品) 1263.93万 0.25 --- --- ---
─────────────────────────────────────────────────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 27.59亿 55.60 14.01亿 61.87 50.79
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中
国台湾省(地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17.50亿 35.26 7.10亿 31.35 40.57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
古自治区西部(地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 2.45亿 4.93 9661.20万 4.27 39.47
省、西藏自治区(地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 1.12亿 2.25 2346.82万 1.04 21.03
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
其他业务(地区)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3480.63万 0.70 1379.82万 0.61 39.64
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地区) 103.88万 0.02 57.40万 0.03 55.25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47.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22%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470516.42│ 96.49│
│合计 │ 478930.56│ 98.22│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10.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4.0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103086.80│ 74.02│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6-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6年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
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实施分
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
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
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
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
、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到20
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
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
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2026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出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经济
高效配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电力现货
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
公平反映不同机组对电力系统顶峰贡献。
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全国统一、畅通循环,着力打破市场分割、破除区域壁垒,促进市场高效联通和有
机衔接,统筹推动电力市场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着力扩大规模、改善结构、拓展功能,健全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实现市场运行畅通
有序、交易规则统一高效、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为保障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
撑。《意见》明确了2030、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
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
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
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
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
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
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2026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
知》指出,新能源就地平衡、就近利用是破解高比例消纳难题的重要举措。去年出台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
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单用户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近
消纳利用新模式,半年来各地在推动政策落地中反映单用户绿电直连仅允许新能源向单个用户直接供应绿电
,无法满足多个用户的绿电直连需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变
革,满足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需求,在梳理总结各地相关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多用户绿电直
连文件,从负荷范围、适用场景、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和价格结算机制以及绿电溯源等方面进行
了相关规范与引导,推动消费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新能源就
近消纳利用。
2026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
层制度设计。“十五五”时期是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攻坚期、决胜期。《办法》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
+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
束,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筑牢了制度根基。《办法》是扩消纳、促消费的重要抓手
。消纳责任权重压实地方责任,推动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有效推动消纳空间拓展;消费最低比
重目标压实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义务,培育壮大绿色消费市场,有力促进消费水平提升。《办法》
是市场化条件下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工具。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和消纳制度体系,有助于
从消费侧拉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有效引导社会各方预期,进一步破解发展外部约束、稳固市场化发展内
生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6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其中,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
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
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
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
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
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在空间布局方面,坚持“全
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
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
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规划提出,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
系,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
系,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
(二)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6年1-6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0.4亿千
瓦,同比增长10.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5.8%;风电装机容量6.8亿千瓦,
同比增长18.5%。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392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13小时。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能源生产情况报告,上半年电力生产稳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4.8万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3.5%;清洁能源发电较快增长,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4.
6%,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比重为36.2%,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6年1-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0,999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5.3%。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用电量33,05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其中,工业用电量32,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
6,0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三产业用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
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810亿、494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6.9%、44.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31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报告预测,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呈总体平衡态势,夏季局部地区平衡偏紧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规模投产,全
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特高压投资规模持续加大,跨省跨区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
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
量693.23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8万千瓦、光伏366.63万千瓦、风电213.3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123万千
瓦,海上风电90.32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
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
,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上市企业。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新能源项目呈现“量价双降”态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外
部冲击,整体保持平稳运行。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项目开发
公司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发展动能从“资源导向”向“效益导向”转变,统筹谋划省内外资
源,积极推进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方面,文成、泰顺光伏项目纳入温州市集中式光伏建设计划,象山4
号海风项目完成核准变更,普陀2号海风项目送出工程取得核准批复,瑞安3号海风项目海域选址取得积极进
展。项目建设方面,甘孜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马鬃山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有序推进,计划年
内全容量并网。做好新兴投资机会研究,积极论证风光同场、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独立储能等新兴业态,
主动抢占市场机遇。
(二)深化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公司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以集约化、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纵深推进集约化管控,持续释放甘肃运维中心、小水电集控中心与嘉兴海风集约化管理效能,推动建管中心
强化基建全过程管控,以班组建设赋能场站精细化管理。建强新能源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深化业务数据融
合应用,用好资产地图、全面风险管理等业务系统,提升经营管理决策效率。加快推动权力规范化运行,全
面梳理权力清单,实现“授权、用权、制权”各环节贯通协调,形成全融合监管监督生态,确保公司权力高
效规范运行。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导向,深入推进一线锻炼工程,完善市场化、差异化薪酬分配机
制,畅通人才上升通道,薪酬分配持续向基层一线、省外艰苦地区和价值创造岗位倾斜,激发各类人才干事
创业活力。
(三)坚持市场效益导向,全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
公司围绕“稳收益、降成本、控风险”的经营主线,全力应对市场下行压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建强
电力交易团队,深化电力市场规则研究和运行分析,积极拓展用电客户资源,深挖环境权益价值,多措并举
拓宽增收渠道,加快从“被动发电”向“主动经营”转型。“一企一策”推进减亏扭亏,以全成本管控和电
量提升两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坚持过紧日子,严控非必要支出,努力提升发
电设备运行效率和电量消纳水平。抓住低利率周期,上半年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共12亿元
,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末下降9个基点。同时,持续健全市场化考核机制,强化区域对标与刚性兑现,推动
核心指标在同区域保持中上游水平。持续优化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聚焦投资经营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
排查,切实提升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持续筑牢本质安全屏障
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安全管理体系。紧扣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收官节点,巩固治理成效、构建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实行问题闭环销号管理。发布
《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等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单位严格对照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场站7S建设,逐
步提升“小散远”场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对标《电力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从严从细做好迎峰度夏、防汛防台等专项保供工作,严格落
实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关键时段能发出电、发好电,坚决守住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底线。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高质量发展规模效益优势
公司紧跟国家“3060”双碳战略目标,积极响应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要求,精准把握新能源规模化与市场
化发展契机。公司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资源禀赋,实施区域聚焦战略,重点深耕长三角核心市场与西
北能源富集区域;通过标杆项目引领发展,打造行业示范工程;构建战略伙伴协同生态,形成产业联盟体系
。管理层坚持“一盘棋”整体规划、“一直抓”执行韧性、“一根筋”实施决心,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规模
与质量的双向提升。
(二)东西互济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构建“东西互济、海陆联动”的立体化发展战略布局,形成梯度清晰、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
在长三角核心经济区,战略性依托浙江、江苏等经济强省的区位优势,重点布局海上风电与集中式光伏项目
,精准把握高消纳能力与大开发潜力的市场机遇;在“三北”及西南资源富集区域,实施前瞻性项目储备,
加强政策市场研判,系统化建立分类项目储备库。各区域协同形成“省内强消纳、省外重储备”的发展模式
,实现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的高效匹配与价值最大化。
(三)“风、光、水”多业协同优势
公司“风、光、水”三大核心业务协同发展格局不断深化,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时空双维协同效应凸显
成效。具体表现为:水电丰水期与风光枯发期形成季节性互补,构建天然对冲机制;西北地区风光资源与东
南水电资源形成地域性互补,建立跨区域平衡体系。在运营层面,枯水季节风电出力弥补水电生产缺口,雨
季水电高峰平抑风光出力波动。三大业务的战略协同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了系统性保障。
(四)管控体系优势
公司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企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5+1”
管控优化改革实施。海上风电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完成海上风电集约化、专业化运维团队组建;
陆上风光采用“运管总部+区域公司+场站”管理架构,重点提升生产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小水电由小
水电管控中心集约管控,“一企一策”在规范管理中稳步发展壮大;管理建设项目加大自主开发建设比例,
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基建管理经验和优势。同时,建强电力市场交易团队,高度重视现货、绿电、绿证等交
易,不断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品种,有效发挥电力交易主力支撑作用。
(五)人才建设储备优势
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发展,坚持专业化战略,持续优化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坚持人力资源战
略与重点任务相匹配、人力资源体系与管控模式相适应、人力资源结构与发展水平相支撑的原则,树立更加
鲜明的“注重基层、注重一线工作经历”选人用人导向,培育“以奋斗者为本”的企业价值导向,完善基于
市场价值、综合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分配体系,稳步提升板块管理年轻干部比例、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和梯队建
设、深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薪酬向一线岗位和开发建设岗位倾斜,形成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
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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