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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6│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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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年 8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泓(山东)化学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泓(山东)化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泓化学”)。吸收合并完成后,联泓化学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及相关公告。
自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吸收合并联泓化学事项进展顺利。近日,公司收到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联泓化学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其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依法由公
司享有和承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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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0│粤海饲料(001313):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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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广东省广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众益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新程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5,0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众益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新程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
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广州市
5、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6、经营范围: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水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 100%。
8、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上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广州辖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重要布局。公司计划总投资在 3亿元左右建设
“粤海研究院大厦”与“水产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产基地”,其中,“粤海研究院大厦”将作为创新中枢,吸引、集聚更
多高端科研人才与前沿实验资源,打造集前沿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于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水产饲料添
加剂预混料生产基地”则是聚焦于核心添加剂的自主生产与工艺优化,实现关键技术的成果落地与规模化应用。依托广州
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区位优势与人才高地资源,公司计划通过聚焦水产饲料核心技术的攻关,深化在配方优化、营养调
控及绿色添加剂等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不仅能有效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与质量管控水平,更有助于构建覆盖研发、中试
、检测到标准制定以及核心产品生产的全链条技术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引领地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税收、环保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
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动态,强化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与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通过加强战略引导、财务监督及审计监督等举措,最大限度防范和控制潜在风险,保障投资安全与稳健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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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9│巨人网络(002558):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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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在公司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全体持有人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三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以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行使下列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
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
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归属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
10、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 备查文件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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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9│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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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
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正式选举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余红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的辞职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赖楚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此公司及董事会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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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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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
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28,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最高成交价为 4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2,687.96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
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
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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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6│祥源新材(300980):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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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先生的通知,
获悉魏志祥先生将其持有的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800,000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
魏志祥 是 3,800,000 12.41 2.75 2025年3 2026年4 深 圳 市
月27日 月1日 高 新 投
小 微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相关股份数据表填写。注2: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
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 例 解除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股) (%) 质押 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前质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押股 量 (%) (%)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 (股)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量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结数量 (%) 结数量 (%)
) (股) (股)
魏志 30,631,20 22.19 15,8 12,047, 39.33 8.73 10,547, 87.55 12,425, 66.86
祥 0 47,9 900 900 500
00
魏琼 20,110,80 14.57 910, 910,00 4.52 0.66 910,000 100.00 14,173, 73.82
0 000 0 100
武汉 3,870,000 2.8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祥源
众鑫
新材
料投
资合
伙企
业
(有
限合
伙)
合计 54,612,00 39.56 16,7 12,957, 23.73 9.39 11,457, 88.42 26,598, 63.86
0 57,9 900 900 600
00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相关股份数据表填写。注2: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
时四舍五入所致。
注3:魏志祥先生、魏琼女士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志祥先生所持上述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
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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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2│陇神戎发(30053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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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
玛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希格玛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
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6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
伙人为曹爱民先生。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54 人,注
册会计师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 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由希格玛事务所甘
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226 号西北弘大厦27 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执业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上市公司
报告 1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王铁军 2022 年 12 月 监督管理措施 陕西证监局 在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15 日 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中存在问题,出
具警示函。
(三)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
排,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控股子公司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业务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希格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希格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
能力突出、职业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希格玛事务所严格遵循执业规范,恪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工作严谨、履职尽责,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切实全面履行了审计服务相关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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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2│湖南裕能(3013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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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4 名,代表股份共计 278,28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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