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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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7:36│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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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因为本次会议为紧
急会议,部分董事临时通信不便,最终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日 15:1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会议的通知时限。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李军印先生、
缪永林先生、殷凌虹女士。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深圳 ABB 电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约 1.18 亿人民币购买深圳 ABB 电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本次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
公司 60%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深圳 ABB 电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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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6:27│齐翔腾达(002408):关于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恢复生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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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装置检修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6),公司根据环氧丙烷装置的运行效率和运行周期要求,计划从 2024年 8 月 10 日起对 30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
及配套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目前,公司 30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已完成全部检修技改工作,并陆续恢复正常生产。停车检修技改期间,公司对
环氧丙烷装置前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和消缺处理,同时针对影响生产成本的工艺流程、设备进行技术改
造,进一步提升了装置的整体运行效率,有效确保了装置的安全平稳长周期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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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6:21│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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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13 次审议会议,对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
,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中国证监会能否同
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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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6:20│领益智造(002600)::关于收到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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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常州优融、上海迈
环、万里扬管理、芜湖华安、常州青枫、常州星远、常州超领、江苏信保等 8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科达 66
.46%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8 次审议会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 8 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
重组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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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6:17│隆平高科(000998):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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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罗永根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
,罗永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罗永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
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永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罗永根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永根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罗永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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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6:17│沃森生物(300142):关于呼吸道合胞病毒mRNA疫苗临床研究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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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森生物)、复旦大学、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蓝鹊生物”)及公司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创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呼吸道合胞病
毒mRNA疫苗(以下简称“本疫苗”)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临床试验,并于近日获得《受理通知书》。其主要内容如
下:
产品名称:呼吸道合胞病毒mRNA疫苗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1.2
申请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创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复旦大学、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号:CXSL2500641、CXSL2500642
受理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本疫苗为沃森生物联合蓝鹊生物、复旦大学共同基于自主研发建立的“mRNA疫苗技术平台”开发,接种本疫苗可刺激
机体产生抗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syncytial virus,RSV)的免疫反应,用于预防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引起的下呼
吸道相关疾病。
目前,国外已有3款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获批上市,分别为GSK的Arexvy(重组蛋白疫苗)、辉瑞的Abrysvo(重组蛋
白疫苗)和Moderna的mRESVIA(mRNA-1345,mRNA疫苗),国内尚无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批准上市。2023-2024年度,RSV
疫苗全球销售额约为40亿美元。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法规,本疫苗申请临床试验获得受理后,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单位进行技术审
评,需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临床试验,期间审评和审批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疫苗申请临床试验获得受理对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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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8│保利联合(00203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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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30 日、7 月 3
1 日、8 月 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
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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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8│贵州百灵(00242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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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贵州百灵,证券代码:00
2424)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7月 31日、2025年 8月 1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强制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2025 年半年
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公司将于 2025 年 8月 20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截至目前,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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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8│昂利康(0029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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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940,证券简称:昂利康)连
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31 日、2025年 8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创新药业务关注度较高。公司目前在研的创新药项目仅有一个,系 ALK-N001 项目,该项
目于 2025 年 4 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 I 期临床试验阶段。另外,公司关
注到近期有投资者关心公司 ALK-N002 项目,该项目系公司于 2025 年年初计划新引入的创新药管线项目,已列入年度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计划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
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该项目有多个候选药物在筛选和商榷中,尚未确定具体管线,由于候选药物的相关适应症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将依
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创新药研发和投入具有周期长、投入大、不确定性高的特点,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31,1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15%。2025 年 4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到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获得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股票,存在减持的可能性。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出
售时间、出售数量和出售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公司监事潘小云
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8%。经确认,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潘小云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 10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5%。截至目前,潘小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公司在研的创新药项目仅有一个,系 ALK-N001 项目,且该项目刚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 I 期临床试验阶段,创新药研发存在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特点,各阶段研发情况受众
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研发进度及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公司 ALK-N002项目的引进尚处于项目筛选阶段,未来是否
引进及具体引进方案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回复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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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7│弘业期货(001236):2024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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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38苏豪弘业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7,777,778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
0,077,777.7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79%。其中A股股份数为758,077,778股,
分配现金股利7,580,777.78元(含税);H股股份数为249,700,000股,分配现金股利2,497,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58,077,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8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5年6月26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
hkexnews.hk)的公告。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限届
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弘业期货A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
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2期A4栋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郑晨
咨询电话:025-52278884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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