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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06-17 22:59│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15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债券期 限为 3 年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 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8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2025 年 6 月 19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 请参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 2025-06-17 22:58│长城证券(002939):长城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交所上市 │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 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相关要素如下: 债券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 25 长城 01 债券代码 524306 信用评级 AAA/AAA 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亿元) 17 债券期限 3 年 票面年利率(%) 1.85 利率形式 固定利率 付息频率 每年付息一次 发行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起息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 上市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 到期日 2028 年 6 月 12 日 债券面值 100 元/张 开盘参考价 100 元/张 ─────────┬─────────────────────────────────────────── 2025-06-17 21:35│万年青(000789):万年青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95亿元(含 1 5.95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814号)。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期限 为 5年,附第三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和回售选择权条款。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6亿元) 。 2025年 6月 1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1.90%-2.90% 。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0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5年 6月 18日和 2025年 6月 19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 考 2025年 6月 1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2025-06-17 21:22│金溢科技(00286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00 0,05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73,556,29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息)参考价计算: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 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分红总金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 3、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考 价: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金额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 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10 股=34,711,258.20÷179,556,341×10=1.933168(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1.933168元(含税)。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000,050 股后的总股本 173,556,29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711,258.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179,556,341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000,050股 后的股数 173,556,2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 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关于除权(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 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 173,556,291股×0.20元/股=34,711,258.2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首先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 利,再根据每 10 股现金红利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34,711,258.20÷179,556,341×10=1.933168(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933168元(含税)。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二)在权益分派实施后的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20层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电话:0755-86936239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025-06-17 21:18│必创科技(30066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 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号汇众 2 号楼 710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 2 号楼六层 607 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和2025 年 5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17、2025-034)。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15912089 名称: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号 2号楼六层 607室 法定代表人:代啸宁 注册资本:20463.6039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1月 13日 经营范围:生产电阻应变仪、振动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数据采集仪;无线传感器网络产 品的研发、组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仪器仪表维修;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5-06-17 21:0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月 4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4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 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涉及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7 月 2 日 8:30-17:00。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 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传真、信函方式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邮编:239000 联系人:单璐 电话:0550-2201971 邮箱:shanlu@ahjinchun.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 2025-06-17 21:03│中航成飞(302132):中航成飞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4,691,000 股,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中期权益分派。本次中期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76,782,376 股 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4,691,000 股后的 2,672,091,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23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64,712,927.25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664,712,927.25 元÷2,676,782,376 股×10=6.219082 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6219082 元(含税);本次中期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219082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中期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4,691,000 股后的 2,672,091,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2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64,712, 927.25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份发行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按照如下方案实施: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 份 4,691,000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的权利)后的 2,672, 091,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2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607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1.24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9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960 汉中汉航机电有限公司 3 08*****512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8*****80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期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 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664,712,927.25 元÷2,676,782,376 股×10=6.219082 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6219082 元(含税);本次中期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219082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 88 号 咨询联系人:解晗 咨询电话:028-87408132、028-87406789 咨询传真:028-87406789 八、备查文件 1、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中期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025-06-17 21:02│斯迪克(30080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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