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琳)
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公告编号:
2025-012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琳)
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朱小琳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07年10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7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总监;2020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梦想国际影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凌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情况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朱小琳 | 5 | 现场、通讯 | 均同意 | 5 | 0 | 0 | 否 | 1 |
本人对2024年任职期间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2024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
本人积极出席会议,切实履行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和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交流和探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八、参加培训情况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举办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的学习,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小琳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