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军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任淑彬先生、朱小琳女士和2024年度已离任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淑彬)》(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琳)》(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刚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83,843,969.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2,624,188.7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433,591,814.88元。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107,6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册资本将由107,660,000.00元变更为150,724,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7,660,000.00股变更为150,724,000.00股。因此拟就《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永超、范树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且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其专业性和公司与其合作的长期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做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有效预防、积极转化和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价值的理解与认同,引导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公司也将逐步通过资本运营、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体现,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和投资者信赖,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