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近日,公司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账户主体 | 账号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821841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10945599810000 |
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理财本金及累积的理财收益在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将及时对该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特此公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