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
月
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根据《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23.45元/股于2023年11月
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广厦环能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25.00万股)。
广厦环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广厦环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3.4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5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25.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725.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690.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43%。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276.25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5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5,175.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0,45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339.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111.74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已签署《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股) | 延期交付数量(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廊坊市瑞江物资有限公司 | 244,913 | 183,685 | 6个月 |
2 | 江苏圣贤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 244,913 | 183,685 | 6个月 |
3 | 常熟市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244,913 | 183,685 | 6个月 |
4 |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4,913 | 183,685 | 6个月 |
5 | 张家港保税区恒隆钢管有限公司 | 244,913 | 183,685 | 6个月 |
6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9,381 | 307,036 | 6个月 |
7 |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426,439 | 319,829 | 6个月 |
8 | 中创信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 | 225,000 | 6个月 |
9 | 中信建投股管家广厦环能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26,396 | 319,796 | 12个月 |
10 | 北京金科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3,219 | 159,914 | 6个月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中,中信建投股管家广厦环能
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12月5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54238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2,250,0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合计 | 3,000,000 | 2,250,000 | -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