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4年 6 月 17 日,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将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1 天。截止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马久金等三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类别
类别
1 | 马久金 | 核心员工 |
2 | 李小龙 | 核心员工 |
3 | 刘建秋 | 核心员工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7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