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903,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8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10,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敏、王芳、惠州市锦同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锦同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903,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方蔚宜、张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