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7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5,723,778.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0,738,162.2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22,643,677.8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15,758,940.2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6,884,737.61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48,859,343股,派发现金红利9,771,868.6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48,859,343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9,212,3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352,957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
10.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9,212,3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8,071,64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份红金额÷10)÷总股本=48,859,343*(2÷10)÷49,212,300=0.1985656;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转增股数÷10)÷总股本=48,859,343*(10÷10)÷49,212,300=0.9928279;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1985656)÷(1+0+0.9928279)。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9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81 | 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21,388,295 | 43.46% | 21,388,295 | 42,776,590 | 43.62% |
无限售流通股 | 27,824,005 | 56.54% | 27,471,048 | 55,295,053 | 56.38% |
总股本 | 49,212,300 | 100% | 48,859,343 | 98,071,643 | 1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8,071,643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109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2、公司将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完成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工作。
3、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原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P=(25-0.2*48,859,343/49,212,300)/(1+ 0.9928279)=12.45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2.4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同时将相应调整剩余回购数量。
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49,212,300股,较分派预案中的总股本49,275,000股减少了62,700股,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注销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应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700股。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预案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园
联系人:段皓龄
电话:0752-3266781 传真:0752-2266961
九、备查文件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