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39,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39,2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39,2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0 | 0% | 200 | 10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方蕴书、张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