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1,496,248 | 3.0365% | 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30万股 | 不高于0.6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 | 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 | 经营发展需要 |
注:如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对所涉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意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选层挂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意向如下:
(1)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选层挂牌企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4.8条、
2.4.9条和2.4.12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