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
872392证券简称:佳合科技公告编号:
2023-053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8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
李丹云 | 11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同意 | 8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禹久泓 | 11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同意 | 8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张鹏 | 6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同意 | 4 | 现场或通讯出席 |
注: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鹏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张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 | 意见类型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董洪江、陈玉传为控股子公司常熟市佳合纸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 | 李丹云、禹久泓 | 同意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 | 意见类型 |
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新确认2019年、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选举张鹏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公司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度,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深层次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与其交流相应意见。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深入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事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积极为公司健全内控、完善治理机制建言献策,不断优化管理层与广大股东的之间的利益及委托代理关系。
五、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北交所以及江苏证监局举办的各类线上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咨询机构的情况;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2022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丹云、禹久泓、张鹏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