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97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江海直达LNG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26,0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 1,000 | 1.85% | 53,000 | 98.15%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妮、刘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