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淑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黄志刚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等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13日,授予价格为4.5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马淑云女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马淑云女士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马淑云女士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姚磊先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姚磊先生限制性股票1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姚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茹红丽女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茹红丽女士限制性股票3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茹红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黄建林先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黄建林先生限制性股票5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胡晓晔女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胡晓晔女士限制性股票2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15名核心员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首次授予15名核心员工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马淑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