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瑞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徐瑞根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陈美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吕晓青(主任委员)、裘玲玲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美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