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16.4758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1.4185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5,316.4758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6,911.4185万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