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磊)

查股网  2025-04-18  美登科技(8382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磊)

作为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陈磊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磊,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会计研究所所长。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3、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也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4、本人没有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1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400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年度,特别是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线上交流、审阅书面汇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三、履职期间重点关注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内控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体系执行。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磊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