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更正公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更正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因业务人员工作疏忽,将公告落款书写错误,现对前述公告中涉及的落款进行如下更正:
1、《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1)落款更正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除以上内容更正外,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