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并选举相对应的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许茂芝(独立董事) | 刘景郁 许茂芝(独立董事) 冯晓波(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冯晓波(独立董事) | 刘景郁 |
冯晓波(独立董事) 王玉荣(独立董事)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冯晓波(独立董事) | 王弋 冯晓波(独立董事) 许茂芝(独立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刘景郁 | 刘景郁 王弋 吴文 姚航 王玉荣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因公司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制度。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 08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86)。
四、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