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半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033)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焱军、李志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