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
月
日行使完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根据《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9.75元/股于2023年
月
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12.5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博迅生物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12.50万股)。
截至2023年
月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
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9.19万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83.31万股。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2,842,497.86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9.75元/股,最低价格为9.70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9.7379元/股。由此,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9.7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750.00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83.31万股,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833.31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250.00万股增加至4,333.31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23%。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12.27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75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7,312.5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124.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946.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78.72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金证券已共同签署《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实际获配股数(股) | 延期交付股数(股) | 非延期交付股数(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北京星通诚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星通成长辛壬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 | 1,125,000 | 75,000 | 6个月 |
2 |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贝寅研究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 | 0 | 150,000 | 6个月 |
3 |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 | 0 | 150,000 | 6个月 |
合计 | 1,500,000 | 1,125,000 | 375,000 | -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及增发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8月17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及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348011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833,1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291,90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12.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18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其中明确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授权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15%的股份(即不超过1,125,000股)。2023年8月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金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洪泽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