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699,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8,669,3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13,5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股本由原258,790,681股变更为258,777,181股,注册资本由原258,790,681元变更为258,777,181元,公司将按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申请变更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8,699,3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