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836414证券简称:欧普泰公告编号:
2023-04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一)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此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4.98元/股。
(二)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分别与于2023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98元/股。
根据上述两次回购方案的规定: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及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调整公式为:
P=(P0﹣V*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及结果
1、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33,097,654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3,575,9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78,246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每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575,9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6,673,554股。
公司将于2023年6月6日(权益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2、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33,097,654*(0.6÷10)÷33,575,900=0.0591454;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转增股数÷10)÷总股本=33,097,654*(10÷10)÷33,575,900=0.9857563;
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P=(P0﹣V*Q/Q0)/(1+n)=(24.98-0.06*33,097,654/33,575,900)/(1+0.9857563)=12.55元/股(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2.5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第一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00,000股至500,00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478,246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7.31万元。
根据第二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00,000股至500,00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0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区间为376.50-627.50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