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3-098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 TONG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794,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924,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莫旭巍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LI TONG、副总经理郑晓宇、财务总监蔡丹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碳化硅模组模块、储能新业务开展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获取授信额度将根据银行审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794,5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794,5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