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周彤 | 实际控制人 | 81,160,000 | 57.86%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已减持数量(股) | 已减持 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已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周彤 | 22,455,626 | 16.01% | 协议转让 | 2023年9月6日 | 8.30 | 186,381,695.80 | 是 | 58,704,374 | 41.85% |
(二)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 √否
15日,其中计划在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司15,428,600股股份,向金建新转让公司7,027,026股股份,合计拟协议转让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彤于2023年9月6日完成上述减持计划中协议转让的部分,因未能在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故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彤于2023年5月18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股份协议转让申请,于2023年7月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海希通讯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并于同月向中国结算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份过户登记申请。因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定期报告交易敏感期前股份过户登记尚未完成,定期报告交易敏感期内周彤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故延期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办理。
本次减持事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彤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不违反其公开承诺。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是 √否
(四)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彤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高于23,644,126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中协议转让的部分已完成,大宗交易减持尚未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彤结合自身情况,决定终止上述减持股份计划中大宗交易转让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周彤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