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 TONG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2,42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973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444,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79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LI TONG、副总经理郑晓宇、财务总监蔡丹、副总经理刘雍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2,424,4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2,424,4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股数8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