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翠萍)

查股网  2025-04-14  森萱医药(8309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翠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曹翠萍,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8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南通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挂职);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庭长;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师。2017年1月至2024年7月,任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聘用律师、合伙人。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苏森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方式
曹翠萍6现场及通讯002现场及通讯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四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发生。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出席情况出席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现场及通讯00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事先认可意见情况

2024年报告期内,未有相关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事先认可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累计完成17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及各项制度履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4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主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翠萍2025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