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汪荞青保证向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汪荞青女士合计持有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83%。上述股份中,3,436,786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1,374,714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3,436,786股股份均已于2022年7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汪荞青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859,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5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汪荞青女士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0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514,315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84%。本次权益变动后,汪荞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9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4.9999%。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汪荞青女士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具体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16日,汪荞青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600,1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83%。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汪荞青女士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汪荞青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4,811,500股 |
| 持股比例 | 5.598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436,786股其他方式取得:1,374,714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股东名称 | 汪荞青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9月13日 |
| 减持数量 | 600,174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2月16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600,174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5.18~30.1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7,520,727.52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259,280股 |
| 减持比例 | 0.6983%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当前持股数量 | 4,221,326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900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汪荞青女士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