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10-11  科思科技(688788)公司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科思科技股票代码:688788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宏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科思科技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宏建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报告书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宏建
曾用名梁洪建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511126197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梁宏建先生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33,340,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3%,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12,2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33,340,52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2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31,374,9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10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是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后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14,958股,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2,376,19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3.16%下降至21.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4-054)。

2.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因实施本次方案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有股份,该股份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1.16%被动增加至21.23%。

3.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的股份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1.23%被动增加至21.25%。

4.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6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2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1,374,9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由21.25%下降至20.00%。具体情况如下:

(1)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梁宏建33,340,52321.2332,779,52320.9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___2025/09/04-2025/10/09
合计33,340,52321.2332,779,52320.90----

(2)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刻度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梁宏建32,779,52320.9031,374,92320.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0/10
合计32,779,52320.9031,374,9232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01、2302、2303、2304
股票简称科思科技股票代码6887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梁宏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2.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3,340,523持股比例:21.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965,600持股数量:31,374,923持股比例:20.00%变动比例:-1.2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4日方式: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9日方式:大宗交易时间:2025年10月10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宏建
梁宏建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