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关于公司董事离任、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郭辉先生的辞职申请,郭辉先生根据公司治理要求申请辞去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年12月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胜宏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等制度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郭辉 | 非独立董事 | 2025年12月1日 | 2026年2月28日 | 公司治理要求 | 否 | 无 | 是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郭辉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郭辉先生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郭辉先生履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胜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等制度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胜宏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工代表董事职权。宋胜宏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调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职工代表董事宋胜宏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等制度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商文江先生、郑丽丽女士、陈磊先生、王辉先生、宋胜宏女士组成。
特此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个人简历宋胜宏女士,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司法考试证书和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2009年至2017年,在京东方科技集团子公司工作,历任显示事业部门法务专员、科长、部长;2018年至今,在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法务负责人;2023年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胜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西安奕斯欣盛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47%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胜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