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688776证券简称:国光电气公告编号:
2025-032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
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