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拓生物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34.85元,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1,964,124.5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位,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2,936.9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378.20 |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 17,390.53 |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 5,000.00 |
加:已置换未转出的发行费用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 |
加:利息收入 | 3,979.34 |
加:理财收入 | 1,844.87 |
减:手续费支出 | 0.58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822.7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3,169.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禹支行 | 19050701040057251 | 募集资金专户 | 165,763,097.08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 | 3301040160018337231 | 募集资金专户 | 258,164,236.68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 | 3301041060002615775 | 募集资金专户 | 7,763,345.6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闲林小微综合支行 | 3301041060003161589 |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571910543410861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 | 3301040160018338387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合计 | 431,690,679.36 |
注:上述账户存储余额未包括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赎回日 | 是否赎回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00.00 | 2024-5-17 | 2024-5-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2,760.00 | 2024-5-6 | 2024-5-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00 | 2024-5-10 | 2024-5-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4,600.00 | 2024-5-17 | 2024-5-31 | 是 |
农业银行 | “汇利丰”2024年第530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6,440.00 | 2024-6-17 | 2024-6-25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00.00 | 2024-6-3 | 2024-6-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6-3 | 2024-6-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00.00 | 2024-7-3 | 2024-7-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7-3 | 2024-7-31 | 是 |
农业银行 | “汇利丰”2024年第541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6,470.00 | 2024-7-4 | 2024-8-2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00.00 | 2024-8-2 | 2024-8-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8-2 | 2024-8-30 | 是 |
农业银行 | “汇利丰”2024年第559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6,490.00 | 2024-8-11 | 2024-9-1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00.00 | 2024-9-3 | 2024-9-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9-3 | 2024-9-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4-10-15 | 2024-10-29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10-10 | 2024-10-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4-11-1 | 2024-11-27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360.00 | 2024-11-4 | 2024-11-30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4-11-29 | 2025-2-28 | 否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5,700.00 | 2024-12-4 | 2024-12-31 | 是 |
杭州银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6,500.00 | 2024-12-13 | 2024-12-31 | 是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将“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0.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265.64万元报告期内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331.96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6,000万元投资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
其余9,331.96万元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588.08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鉴证,中汇会计师认为:博拓生物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拓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936.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019.1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68.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9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1,627.80 | 25,419.99 | 25,419.99 | - | 10,429.32 | -14,990.67 | 41.03 | 2023年9月 | 11,206.82 | 否注[1] | 否 |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8,442.05 | 38,442.05 | 38,442.05 | - | 15,401.24 | -23,040.81 | 40.06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 | 否 | 5,055.75 | 3,700.44 | 3,700.44 | - | 3,700.44 | - | 100.00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改造建设项目 | ||||||||||||
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4,019.13 | - | - | - | - | - | -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 | 是 | 不适用 | 6,000.00 | 6,000.00 | 237.73 | 237.73 | -5,762.27 | 3.96 | 尚在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9,144.73 | 73,562.48 | 73,562.48 | 237.73 | 29,768.73 | -43,793.75 | 40.4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1)由于“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程序完成时间延后,研发中心主体建设尚在施工。为避免因该项目主体施工进度滞后导致相关研发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战略实施产生影响,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了该项目中的基于快速免疫诊断试剂产品技术平台、POCT应用技术平台、生物核心原料技术平台、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平台等四大技术研发平台的部分研发项目的研发投入。(2)由于市场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基于分子诊断平台、动物检测服务平台开发的多重PCR检测研发项目、分子诊断系列试剂研发项目、快速PCR检测研发项目、动物疾病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等研发项目不再具有继续投入实施的必要性,公司已终止了上述部分研发项目的实施。(3)微流控技术使得POCT设备更加集成化、小型化,高度契合POCT产品发展趋势。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拟调整研发战略方向。结合原有核心产品已有的技术创新优势及技术储备,重点布局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的研发,拟新增“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并使用“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1)由于新冠疫情期间,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市场订单快速增长,公司市场销售的重心主要围绕新冠检测产品。故原拟通过建立新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来进一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的相关市场投入进展延缓。(2)由于公司依托于现有的营销策略及销售模式,借助新冠疫情及疫情后甲乙流感的爆发期,迅速打开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强化了与原有经销渠道的深度合作,新的销售渠道得到有效拓展,公司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在此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办公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包括OA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以及新增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升级有效地改善了远程办公条件和提升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3)经历新冠疫情后,体外诊断行业的格局和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国内体外诊断行业集采进程的加快,公司评估进一步加大营销网络渠道投入建设带来的投入产出效能比较低,缺乏充足的必要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原预测传染病检测系列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8.24%、45.74%,预计2024年合计达到2.5亿人份/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常规检测试剂产品受到挤压销售萎缩;新冠疫情结束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项目招投标放缓,传染病检测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增速不及预期。此外,公司新增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 | 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6,000.00 | 6,000.00 | 237.73 | 237.73 | 3.96 | 尚在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无 |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237.73 | 237.7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331.96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6,000万元投资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其余9,331.96万元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588.08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强夏静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