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聘任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