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全体委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江苏浩欧博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浩欧 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至2026 年9 月4 日在公司内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 天,公示期内,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