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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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6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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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7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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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8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 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浩欧博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 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 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一天向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 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 8 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10 日(星期四)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 号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JOHN L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9 月10 日
至2026 年9 月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一致,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的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 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