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4  浩欧博(688656)公司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15.23 元/股调整为15.0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9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9 月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强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9 月15 日至2023 年9 月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9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1)。

4、2023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5、2023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6、2025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6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6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已出具 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将调整为 =15.23-0.20=15.03 元/股。\]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对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由15.23 元/股调整为15.03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