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证券简称:精智达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创力清源”)、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清源”)、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二期”)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清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同受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前述股东为“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094,655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230,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架桥”)持有公司股份5,04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
月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小企业基金及南山架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中小企业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南山架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前述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094,655 | 7.55% | IPO前取得:7,094,655股 |
中小企业基金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230,902 | 5.56% | IPO前取得:5,230,902股 |
南山架桥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046,720 | 5.37% | IPO前取得:5,046,72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 | 7,094,655 | 7.55% |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同受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认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
合计 | 7,094,655 | 7.55% | — |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 | 不超过:940,118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40,118股 | 2025/4/16~2025/7/1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股份 | 自身资金需要 |
中小企业基金 | 不超过:940,118股 | 不超过:1%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40,118股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40,118股 | 2025/4/16~2025/7/1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股份 | 自身资金需要 |
南山架桥 | 不超过:940,118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40,118股 | 2025/4/16~2025/7/1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股份 | 自身资金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南山架桥、源创力清源、常州清源、力合清源、新麟二期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减持价格参考发行价格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可采用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如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本单位将依法在减持前配合发行人在首次卖出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采用集中竞
价以外的方式的,本单位将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如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且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小企业基金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参考发行价格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可采用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如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本单位将依法在减持前配合发行人在首次卖出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采用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的,本单位将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如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且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