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合合信息”)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18元,共计募集资金1,379,500,000.00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79,671,200.00元(为承销和保荐费用86,167,400.00元扣除本公司已采用自有资金支付的6,496,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99,828,8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以自有资金及后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披及其他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9,988,181.1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840,6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2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3,612,682.32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 1,379,500,000.00 |
减:支付的券商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 | 79,671,200.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299,828,800.00 |
加:2024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3,353,096.03 |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费用(不含增值税) | 14,328,301.88 |
募投项目投入 | 15,239,438.83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 300,000,000.00 |
专户手续费支出 | 1,473.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973,612,682.3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冠”)、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五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 | 增加前实施主体 | 增加后实施主体 |
1 | 人工智能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 公司 | 公司和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上海生腾、上海临冠、上海盈五蓄 |
2 |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 | 公司 | |
3 | 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 公司 | 公司和上海生腾、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 |
4 |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 公司 |
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生腾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临冠增资不超过人民币9,9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盈五蓄增资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逐步实施。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生腾、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及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署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及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署了《募集资金七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生腾实际增资5,000.00万元,向上海临冠实际增资3,400.00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上海生腾及上海临
冠尚未进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110201012101707499 | 32,649,754.19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31050175360000005054 | 193,490,328.00 |
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465338090009 | 37,230,935.23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30752510008 | 623,992,264.90 |
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定路支行 | 31050175364300001825 | 1,999,400.00 |
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78444510003 | 250,000.00 |
上海临冠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定路支行 | 31050175364300001828 | - |
上海临冠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37408710001 | 34,000,000.00 |
上海生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110201012601835353 | 17,500,000.00 |
上海生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定路支行 | 31050175364300001827 | 7,000,000.00 |
上海生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162521270005 | 25,000,000.00 |
上海生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35989210002 | 500,000.00 |
上海盈五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定路 | 31050175364300001826 | - |
上海盈五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78403810000 | - |
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245247000035 | - |
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110201012001835359 | - |
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233826200025 | - |
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110201012701835364 | - |
合计 | 973,612,682.3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188.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5.9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754.91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3月11日由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01969号)。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资金已于2025年3月19日及2025年3月20日使用募投账户支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0.00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银行账户主体 | 银行账户 | 产品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万元) |
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平安银行2024年第SH123期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9514期 | 20,000.00 |
合计 | 3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 | 76,284.25 | 76,284.25 | 64,245.13 |
研发升级项目 | ||||
2 | 商业大数据 C 端产品 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 项目 | 35,400.42 | 35,400.42 | 25,400.42 |
3 |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 | 21,032.50 | 21,032.50 | 21,032.50 |
4 |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 16,306.01 | 16,306.01 | 16,306.01 |
合计 | 149,023.18 | 149,023.18 | 126,984.06 |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募投项目延期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人工智能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2 | 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3 |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4 |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整体项目进度有所延迟;
(2)由于软件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紧跟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公司及时调整战略规划,强化了相关技术与产品市场调研、用户需求分析等前期工作的重要性,致使项目前期论证时间拉长,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预期计划存在差异。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人工智能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4、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金额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金额。具体如下:
公司增资主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相关增资款主要投入于“人工智能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项目。上述项目的承担主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和上海生腾。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将进一步迭代升级公司C端产品,针对不同类型用户特点开发垂直化场景的功能,进行差异化的运营,满足用户需求,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在 B 端业务方面,公司计划扩大行业的覆盖度,尤其是加大对金融、政府、制造业等行业的布局,助力多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计划用途,有助于降低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等。增资前后上述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变更前 拟增资金额(不超过本数) | 变更后 拟增资金额(不超过本数) |
1 | 上海临冠 | 9,900 | 34,900 |
2 | 上海生腾 | 15,000 | 25,000 |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人工智能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及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及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研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合合信息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合合信息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6,984.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15.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712.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 否 | 76,284.25 | 64,245.13 | 64,245.13 | 3,575.26 | 17,055.41 | -47,189.72 | 26.55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商业大数据 C 端产品 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 项目 | 否 | 35,400.42 | 25,400.42 | 25,400.42 | 2,613.60 | 9,116.55 | -16,283.87 | 35.89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 | 否 | 21,032.50 | 21,032.50 | 21,032.50 | 4,920.03 | 19,406.08 | -1,626.42 | 92.27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 项目 | 否 | 16,306.01 | 16,306.01 | 16,306.01 | 606.70 | 6,134.83 | -10,171.18 | 37.62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9,023.18 | 126,984.06 | 126,984.06 | 11,715.60 | 51,712.86 | -75,271.2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3、募投项目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系2025 年3月11日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中的金额,详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