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金博股份(688598)公司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7 日、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 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 为-66,187.64 万元,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16,225.35 万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 441,766.65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 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6,225.35 万元和资本 公积49,962.29 万元,两项合计66,187.64 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 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 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 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6 年5 月21 日起)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 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

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3: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2、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 号一楼会议室

3、邮政编码:413000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737-6202107

6、电子邮箱:KBC@kbcarbon.com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