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93证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7议案十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5议案十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26
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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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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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PeterHongXiao(肖宏)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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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每位独立董事结合其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分别总结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独立董事JayJieChen(陈捷)先生、谷至华先生、周波女士分别向股东会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ayJieChen陈捷)、《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至华)、《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波)。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76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236.38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议案发出之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70,253股后的股份数为455,559,159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25.59%、11.89%,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如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后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6年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风险提示:该事项尚未履行有关决策程序,不构成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 1 | PeterHongXiao(肖宏) | 董事长、总经理 | 134.40 | 现任 |
| 2 | 董永生 | 副董事长 | 0 | 现任 |
| 3 | 贾静 | 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 | 112.83 | 现任 |
| 4 | 陈秀华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 110.28 | 现任 |
| 5 | 金春燕 | 董事 | 0 | 现任 |
| 6 | WEIGANGGREGYE(叶卫刚) | 董事 | 0 | 现任 |
| 7 | 唐晓琦 | 董事 | 0 | 2025年5月离任 |
| 8 | 周波 | 独立董事 | 14.40 | 现任 |
| 9 | 谷至华 | 独立董事 | 14.40 | 现任 |
| 10 | JayJieChen(陈捷) | 独立董事 | 14.40 | 现任 |
注: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等,现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元/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直接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交易规模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交易期限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授权事项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本次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基本目的,以风险中性理念为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旨在降低或规避相关风险,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且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对手方,履约风险低。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套期保值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公司另行审议。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PETERHONGXIAO肖宏先生或其指定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金融信贷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此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担保预计外,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本次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个月。
二、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PETERHONGXIAO(肖宏)先生(以下简称“授权董事”)或授权董事指定人士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
月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新相微电子 | 49,291.30 | 49,291.30 | 49,00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5,960.00 | 25,960.00 | 12,657.46 |
| 3 |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6,651.40 | 36,651.40 | 30,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40,000.00 | 40,000.00 | 0.00 |
| 合计 | - | 151,902.70 | 151,902.70 | 91,657.46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本次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延期原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延期原因
1、本次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 承诺投资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6年6月 | 2027年6月 |
、本次拟延期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2023年首发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投入进度为62.09%,主要用于购置研发办公楼、场地和研发设备的配置、研发其他支出等。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高像素密度Mini/MicroLED驱动芯片、VR/AR先进显示驱动芯片的研发,从而实现公司对前瞻性显示技术的研发布局,打破国外最新一代显示驱动芯片技术和产品垄断。2025年度,公司陆续推出适配AR智能眼镜的微显示产品。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创新爆发期,在行业内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公司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研发复杂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须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深化自主研发,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以提供更优质的技术和产品,满足终端客户日益增长的技术和产品需求,因此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达到结项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
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锚定前沿领域,精准发力,同时积极携手产业链优质合作伙伴,通过技术共享与资源互补,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共同推动“AI+显示”产业的创新突破与商业化落地,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1、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07.89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为4.30%,主要用于技术服务费、购置软件设备等支出,该募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46,892.1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经过审慎评估,鉴于以下原因,继续实施本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技术已实现阶段性成果:公司已充分利用过往已有的技术积累,成功自主开发出了OLED芯片相关产品,并成功推向市场,产品已应用于智能穿戴、手机等领域,并通过现有研发体系逐步实现技术突破,这表明公司具备通过优化
技术路径实现产品升级的能力,OLED技术路径是显示发展趋势,公司前期已较早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相关投入,故未过多依赖募投项目资金。
(2)资源整合与创新合作模式:公司坚定看好OLED技术发展前景,为深化在该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于2025年3月与重庆两江政府共同设立重庆两江新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新显基金”),该基金各合伙人的出资总额40,2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2,000.00万元,占比
29.8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缴出资5,671.63万元。两江新显基金对外投资了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晟合”),重庆晟合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均来自全球半导体及显示芯片龙头企业,具备深厚的OLED研发技术积淀和丰富的量产经验,曾成功开发并上市多款OLED产品,拥有持续创新与量产闭环能力。重庆晟合已落地重庆两江新区,并获地方政府在产业配套及政策层面的全面支持,形成良好的“技术+区位+政策”协同优势。
通过该产业基金投资,公司以灵活高效的资本方式锁定行业尖端人才与技术资源,进一步强化在OLED领域的布局。与此同时,公司终止原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OLED研发的项目,转换为以“资本+产业”双轮驱动的新模式,引入外部优质研发力量,继续推进OLED产品线的开发与技术升级。
公司本次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避免了公司在同一技术路线上的重复投入,有助于分散自主研发风险、优化研发投入结构,从而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更好的成本控制与创新效能。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继续将节余资金投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有限。相比之下,将资金释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更灵活地支持公司业务和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必要性已显著降低,故调整为另一种“资本+产业”双轮驱动的新模式来继续推动公司在AMOLED技术路线上的布局,且该项目预计总投入金额仍保持原定的约4亿元人民币。经审慎论证评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节余资金在独立
账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在实际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从严把关资金拨付与使用,资金支出也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资金申请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拨款。另外,在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机构将每季度复核资金使用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规性、资金用途是否用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变相投向非主业、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情况履行必要的核查与关注,督促公司合规使用资金。从而切实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使用的合规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本次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延期“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该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拟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当前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布局等客观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评估后拟作出的合理调整。该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释放沉淀资金,投向更高效率领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及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名(含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六)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以及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现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情况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本方案为听取事项,无需进行表决。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