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新相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人已与新相微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5年度新相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5年度新相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新相微业务情况,对新相微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2025年度,保荐人督导新相微及其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违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人督促新相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人对新相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新相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人督促新相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人对新相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5年度,新相微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新相微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经保荐人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新相微未发生前述情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确保了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相微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显示终端向高分辨率、高刷新率及低功耗方向的持续演进,正驱动显示驱动芯片行业进入技术密集迭代期。新型显示技术的加速落地,使行业技术迭代周期明显缩短。企业需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强度,及时推进产品迭代与技术突破,方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优势地位。若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变化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有效巩固核心竞争力,则可能面临在市场竞争中失去既有优势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市场竞争实力与行业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显示驱动芯片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领域,核心技术人才的稳定性与持续储备能力是高科技企业面临的共性挑战。当前,中国大陆显示驱动芯片设计行业存在较为突出的人才供需缺口,行业间围绕高端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无法有效维系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或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未能形成持续供给能力,将对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运行与技术创新能力的稳步提升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持续推进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与新品研发,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对市场动态变化的必然选择。研发方向的确定需紧密结合显示技术演进趋势与下游终端应用需求,并在研发周期内持续投入充足的资金与人力资源。然而,显示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再到商业化应用,其路径始终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技术路线研判上出现偏差,或在关键工艺、核心指标上未能实现预期突破,亦或研发成果未能通过客户验证并导入供应链,则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研发投入将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并对公司后续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未来市场需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的风险
未来若整体及行业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客户自身经营情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期、足额收回货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在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整体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行业内部竞争烈度不断抬升。若企业无法精准把握新型显示技术演进方向、及时跟进工艺制程更新节奏,或对终端客户在性能与功耗等方面的持续升级需求响应滞后,其既有市场份额将面临被竞争对手逐步挤压的风险。随着下游面板制造领域集中度持续攀升,叠加技术迭代频率加快、优质客户资源集中度提升等因素,公司所处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
(五)宏观环境风险
显示驱动芯片设计行业作为半导体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之一,其发展态势与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及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高度相关。2025年,尽管消费电子市场呈现温和复苏态势,车载显示、AR/VR等新兴应用加速渗透,行业需求呈现结构性分化,但宏观经济波动仍可能通过产业链传导对公司订单稳定性及产品价格形成影响。若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消费电子需求不及预期,或地缘政治因素对供应链造成扰动,公司将面临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但部分采购及销售业务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而存在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2025年,受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影响,美元汇率持续波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若未来市场环境或金融政策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因汇率波动而增加的汇兑损失风险。针对上述宏观环境风险,公司已建立多维应对机制。产品策略上,持续优化产品组合,在巩固消费电子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工控、车载等抗周期性较强的应用领域;客户合作上,深化与下游龙头面板厂商及终端品牌的协同关系;供应链管理上,构建多元化供应体系,降低单一渠道依赖;
汇率风险管理上,注重外币资产与负债的规模匹配,合理控制外汇风险敞口。上述措施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经营韧性,但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61,322.80 | 50,739.99 | 20.86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0,735.19 | 50,739.99 | 19.70 |
| 利润总额 | -531.80 | -102.76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8.76 | 843.29 | 7.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9.24 | -368.23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4.26 | -6,686.70 | 不适用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4,607.80 | 157,341.89 | -1.74 |
| 总资产 | 187,411.19 | 178,689.05 | 4.88 |
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 | 0.018 | 11.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0 | 0.018 | 11.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008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0.53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0.23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10 | 12.98 | 减少0.88个百分 |
点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1,322.80万元,同比增长20.86%,主要系产品品类扩充,市场份额提升,销售规模增加所致。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8.76万元,同比增加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9.24万元,同比增加76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虽然显示芯片市场仍维持较激烈的竞争态势,但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通过扩充产品品类、加快产品迭代、提升产品性能,全年业绩实现增长。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4.26万元,同比增加11,660.96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0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09元。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人才筑基创新赋能,构筑护城河
公司深耕于技术密集型的芯片设计领域,始终将人才视为核心战略资源。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多层次引才机制吸引并培育了具有深厚经验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达52.38%。为进一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于2025年11月推出新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44名核心骨干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核心团队利益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深度绑定。通过薪酬综合体系,激活团队的创新能动性,为技术持续突破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在战略协同层面,此次激励计划将公司层面净利润增长率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设定为考核目标,有助于团队的行动方向与公司战略目标高度一致,形成了“目标共担、价值共创”的发展路径,将人才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在显示芯片领域持续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聚焦前沿显示技术,创新动力活跃
2025年,新相微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在核心技术积累方面,截至2025年
末,公司拥有核心技术26项,累计获得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集成电路布图登记83项。报告期内新增7项核心技术,包括防止ESD误触发的上电复位控制方法、全局动态背光调整控制方法、新型高压电荷泵技术、高分辨率高刷新率动态加速驱动方法、减小电磁干扰噪声控制方法、图像防抖动控制方法及驱动输出峰值电流的控制方法。这些技术成果覆盖显示芯片设计的关键环节,使公司在保证成像质量的同时,持续优化芯片面积、功耗与成本结构。在MicroLED前沿领域,公司产品凭借高集成度、低功耗等优势,已成功应用于AR眼镜领域,为虚拟现实交互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公司研发体系持续推动显示芯片设计与先进制程工艺的协同优化,助力国内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4,195,494.87 | 65,850,478.48 | 12.67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74,195,494.87 | 65,850,478.48 | 12.67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10 | 12.98 | 减少0.88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二)研发进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拥有集成电路布图登记83项,2025年新增获得发明专利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项目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8 | 4 | 13 | 26 |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0 | 3 | 4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其他 | 16 | 16 | 16 | 83 |
| 合计 | 26 | 20 | 32 | 113 |
注:上述“其他”指集成电路布图登记。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27.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112,501.63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8,225.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6,243,047.36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年度金额 | 累计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916,574,627.93 | - | 916,574,627.93 |
| 减:使用募集资金 | 202,112,501.63 | 23,148,225.55 | 225,260,727.18 |
|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130,000,000.00 | - | 130,000,000.00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28,000,000.00 | 115,087,045.38 | 143,087,045.38 |
| 减:募投项目终止、结项转出 | - | 115,214,657.62 | 115,214,657.62 |
|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 | 143,087,045.38 | 143,087,045.38 |
| 加: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 130,000,000.00 | - | 130,000,000.00 |
|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 | 886,904.11 | - | 886,904.11 |
|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32,190,507.33 | 17,066,392.79 | 49,256,900.12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19,539,537.74 | 626,243,047.36 | 626,243,047.36 |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相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